害人又害己!”湖北,一老人带着男孩在路边走着,突然男孩直接冲向马路中间,撞到了一个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女子,事后老人向女子讨要说法,认为女子骑车不看路,可交警的判定却让人意外!网友:谁弱谁有理?
一个男孩毫无预兆地冲出路边,直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骑车女子连人带车摔了出去,万幸没有重重砸在孩子身上。男孩受了惊吓,爬起来哇哇大哭,大妈急忙搂进怀里查看,所幸只有轻微擦伤。
而大妈下一刻的反应却令人错愕:她转身就揪住惊魂未定的骑车姑娘,高声质问讨要说法,那架势,仿佛疾驰的车子故意撞向她的孩子。
交警到场后调取监控,画面一清二楚:女子沿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速度合理并未超速,男孩突然从人行道猛冲横穿,完全无视路况,像一颗毫无征兆射出的小炮弹。责任判定毫无悬念:男孩及其监护人负全责,女子无责。
交警那句“监护人责任”的判定,像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划开了长久以来模糊地带里的一团乱麻。曾几何时,多少类似场景下,“谁弱谁有理”“伤者为大”成了通行潜规则。
监控里清晰记录着过程:孩子突然冲出,骑车人反应时间几乎为零。可结果呢?无辜的骑车人常被迫分担赔偿,甚至承受漫天要价的医疗索赔。
事件传到网上,瞬间点燃了公众情绪:“好!判得漂亮!就该这样!”
“终于等到这一天!公正不是和稀泥!”
“监护人的责任呢?孩子乱窜大人干看着?”
这背后,是监护责任的长期缺位,有多少次,我们目睹这样的场景:孩子在车流旁追逐嬉闹,尖锐的汽车鸣笛充耳不闻,人行道上,幼童像脱缰野马般乱跑,家长的目光却粘在手机屏幕上。每一次放任,都是对潜在危险的邀请。
杭州曾有一个几乎翻版的案例,孩子猛跑横穿非机动车道撞上电动车,家长同样理直气壮索赔。交警依据清晰录像同样判定监护人全责。最后家长竟在交警队大闹:“孩子都伤了,你们一点责任不分?” 那份将监护失职转嫁为他过错的逻辑,令人瞠目。
法律的天平从不该被“弱势”标签随意拨动。今年北京某法院的一份判决书说得透彻:“监护人未能有效约束未成年子女,致其突然闯入行驶车道引发事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这份判决的价值,在于它清晰标注了公平的刻度,责任,只应归于过失的源头。
回到襄阳街头,交警的判定像一道明亮的光,照见了常识的回归:规则面前,强弱并非护身符。大妈那一刻的“讨要说法”,是长久以来“我闹我有理”思维的惯性延续,而判决则如冷水浇头,孩子受伤的根源,恰是监护链条的断裂。
我们乐见这样的公正落地生根。每一次对规则的坚守,都在加固社会安全的堤坝。它让每一个骑车人、行人在路上,不必因他人任性而提心吊胆;它更在提醒每一位父母、祖辈:那双牵紧孩子的手,是安全的第一道锁。在规则面前,监护失职者,没有资格索取同情。
当每一个判罚都敢于指向真正的责任源头,公正才有力量,道路才能安心。您觉得呢? 消息来源:法治进行时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