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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恋爱脑!”安徽合肥,女子出403万买了2套房,全登记在女儿名下,可她没想到

“顶级恋爱脑!”安徽合肥,女子出403万买了2套房,全登记在女儿名下,可她没想到,女儿偷偷卖了一套房子,把282.4万元转给男朋友,还签了《赠与协议》,说自愿赠与男友的,不久,女儿和男友分手,女子得知后怒不可遏,为了拿回282.4万,把女儿男友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这位母亲姓李,做生意攒下不少积蓄,就想着给女儿小赵留个保障。她拿出403万全款买了两套公寓,直接登记在女儿名下,还让女儿写了借条,想着万一以后女儿遇到难处,这能算借款,有个法律保障。 小赵当时正和男友曹某热恋,被爱情冲昏了头。她瞒着母亲把其中一套房以282.4万的价格卖掉,钱一到账就全转给了曹某,还签了《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写着是自愿赠予,不用还。曹某拿到钱就换了新车,还投资了一家酒吧,对外宣称是自己创业挣的。 没等半年,两人就因为琐事闹分手。小赵哭着回家,才把卖房送钱的事告诉母亲。李女士当场气炸,指着女儿骂“你是猪脑子吗”,第二天就把曹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曹某拿出《赠与协议》,说钱是小赵自愿给的,没有返还义务。李女士的律师却拿出当初的借条,证明这403万是母亲借给女儿的购房款,小赵卖房的钱本质上是母亲的财产,她无权擅自赠予他人。 法院审理后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认定李女士作为债权人,对女儿小赵的不当处分行为可行使撤销权。小赵未经母亲同意,将本应用于偿还借款的售房款无偿赠予曹某,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判决撤销小赵与曹某的赠与协议,曹某全额返还282.4万元,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曹某拿到判决书时脸色铁青,刚换的新车也被查封,投资的酒吧因为资金链断裂直接倒闭。 这事传到网上,评论区直接炸锅。有人骂小赵“恋爱脑没救了”,也有人夸李女士有先见之明,留了借条这一手。还有人说曹某就是软饭硬吃,拿了别人的钱还理直气壮。 我觉得,这案子最警醒的一点,是父母给子女大额财产时,一定要留好法律证据。李女士当初让女儿写借条,不是不信任,是给自己留了后路。很多父母觉得“都是一家人”,不好意思签协议,最后遇到子女恋爱脑或者婚姻变故,钱就打了水漂。 想起我表姐,结婚时父母给她买了一套房,直接写了她的名字。后来她离婚,前夫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分走了一半。要是当初父母保留了出资证明,或者写个赠与协议注明只给女儿一人,就不会吃这个亏。 李女士的做法给所有父母提了个醒:爱孩子可以,但不能没有底线。大额财产的赠予,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归属,别让你的血汗钱,变成别人的“恋爱经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