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司法部门主导下,一起村干部履职期间受伤赔偿案件成功调解。过程中,毛哥调解室协助提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精神进行调处,为基层自治组织成员的工伤保障问题探索出新路径。
事情起因是村干部江某在张贴公告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导致肋骨骨折。长期以来,此类人员履职受伤后常因制度空白而面临保障缺失,传统劳动关系认定难以覆盖,使其处于“保障缺位”的困境中。

司法部门在调解过程中,采纳了毛哥调解室提出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建议。调解员毛哥表示:“基层自治组织成员虽不构成典型劳动关系,但其公共服务属性应获合理保障。”经司法部门组织多方协商,并在村民、驻村书记和村纪检委员等多方见证下,双方达成协议,由村委会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本案的成功调解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既填补了基层自治组织成员履职保障的政策模糊地带,也展现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实践,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