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日本百年三次对华“不宣而战”偷袭 日本在近现代对中国发动的多次军事侵略中,多次采取“不宣而战”的突袭策略,其行径贯穿了从甲午战争到全面侵华的历史轨迹。 一、甲午战争(1894-1895年) 日本以朝鲜“东学党”农民起义为跳板,借机出兵。在谈判尚未破裂之际,日本舰队便于丰岛海面突袭中国运兵船,率先发动进攻。尽管此次事件后中日双方相互正式宣战,但其开端已是不宣而战的突袭模式。最终,清军战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不仅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还需向日本支付高达2.3亿两白银的巨额赔款。 二、九一八事变(1931年) 此为日本侵华历史上一次典型的不宣而战。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自行炸毁沈阳柳条湖附近的南满铁路路轨,反诬是中国军队所为,并以此为借口,突然向东北军驻地北大营发动进攻。由于国民政府采取“不抵抗政策”,日军在短短数月内便迅速占领了整个中国东北,面积达110多万平方公里。此后,日本更在此扶植建立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 三、全面侵华战争(1937-1945年) 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北平附近的卢沟桥举行军事演习,诡称一名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宛平城内搜查。这一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日军便悍然炮轰宛平城,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日本政府将这场战争定义为“支那事变”,刻意回避了正式宣战。这场持续八年的战争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造成中国军民伤亡超过3500万人。最终,日本在1945年战败并宣布无条件投降。 日本为何屡屡“不宣而战”? 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尤其是在全面侵华阶段坚持“战而不宣”,背后隐藏着精密的战略算计: 一是规避国际法与制裁:当时的国际公约规定,国家间开战需有明确警告。日本深知其侵华行为师出无名,一旦正式宣战,将坐实侵略罪名,可能面临国际社会的武器禁运和经济制裁。 二是保障战略物资供应:日本资源匮乏,其战争机器运转所依赖的石油、钢铁等战略物资大多从美国等第三国进口。若不正式宣战,便可维持这些关键物资的进口渠道,避免因成为交战国而受到贸易限制。 三是配合“以华制华”策略:日本在占领区扶植了多个傀儡政权,并宣称与这些政权是“平等外交关系”。若对中国宣战,便与其扶植傀儡政权的行为自相矛盾。 四是追求军事突然性:不宣而战能够实现军事进攻的突然性,达成战略偷袭的效果,使其在战争初期获得巨大优势。 历史的教训警示我们,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的“不宣而战”,充分暴露了其对国际法的蔑视和侵略行为的蓄谋性。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段历史需要我们永远铭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