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北京,2013年时,王女士在一户人家做保姆,户主是一名医生,时年73岁,女主人则

北京,2013年时,王女士在一户人家做保姆,户主是一名医生,时年73岁,女主人则是一位无业游民,时年35岁。王女士进入这户人家帮忙照顾的时候,女主人刚生下一名女婴。年底,户主提出,让王女士把孩子抱回家照顾一下,来年再过来。当时王女士考虑孩子一直是自己带,也就答应了下来,谁知道,这答应的“照顾”,就是12年...... 拜托啦律师11月22日报道了这则案例。等到王女士过完年过来时,发现户主跟女主人,已经搬离这户出租屋,完全消失不见。王女士这才发现,他们俩这是早就准备遗弃这个女娃娃啊。 2013年,王女士来到北京郊区一户人家来做保姆,进来的时候,她就察觉屋主“夫妻”关系有些不大对劲。男主人73岁,女主人35岁,二人刚刚生下一名小孩。 住进来之后王女士得知,这对男女并非婚姻关系,生下的女儿也非婚所生。他们的诉求就是,只要王女士帮忙照顾好孩子就行。王女士心想,她就是一打工的,主家什么情况,也不是自己可以管的。 当年年底,临近春节,户主提出让王女士把孩带回老家去照顾,毕竟一直都是她在带,孩子跟着她会比较放心。当时王女士并没有多想,一口答应下来。 第二年开春,王女士准时回到北京上班,谁知道,到了住处,发现早就人去楼空:屋主跟女主人,全都搬离住处。这套房子是他们租下来的,所以来去自由。 王女士感觉情况不大对劲,她瞬间明白一件事:这对男女,年前就盘算好,想要遗弃自己的亲生女儿了吧。这孩子才1岁,父母就抛弃自己了,实在是可怜的很。 通过联系,屋主陈某倒还接了电话,他表示内心很纠结,也很抱歉。但是答应会给王女士一些费用,用于感谢她抚养孩子的报酬。 然而,支付了三年的费用之后,陈某再也没有音讯,电话也不再接了,直接从人间消失。这才三岁的女娃娃,爸爸妈妈就不管不问了,王女士当时就心想:我就是自己去打工,也要给这孩子带大。 没成想,这女娃娃很依赖王女士,会说话之后,一直喊王女士为“妈妈”。这一声妈妈,也让王女士更加坚定了照顾孩子的决心。 时间飞快,如今2025年,女娃娃小瑜今年也12岁了,目前面临一个问题:孩子没法上户口、也没法办学籍,这可急坏了王女士。 王女士在汇报给相关部门之后,查证了孩子的亲生父亲陈某,他是一名医生,但是因为债务问题一直被执行,所以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母亲吴某长期无业,也没有经济能力。 更为过分的是,二人还有另外一个女儿,也是采用同样的方式进行了抛弃,这一点着实令人气愤。不过,当务之急,王女士只有一个期盼:尽快变更小瑜的监护权,这样孩子就可以落户上学了。 在经过审核处理之后,相关部门终于撤销了陈某跟吴某的监护资格,并且指定王女士为小瑜的法定监护人。就在判决生效当天,王女士就去帮孩子办理户口,并且获得了正式学籍。 好事还在不断发生,据了解,小瑜的学习成绩优秀,老师们反馈都非常好。孩子性格也很开朗,相信她的未来一定会很棒。 1.小瑜的亲身父母,在她1岁的时候,就考虑将其遗弃。这对父母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这俩人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拒绝抚养并且情节恶劣的,此举已经涉嫌违法,构成遗弃罪。遗弃婴幼儿的行为将会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中小瑜的父母,虽然不是婚姻关系,但是他们是孩子的亲身父母,却试图遗弃自己的孩子,后来干脆也不支付抚养费,让孩子流离失所,他们的行为情节恶劣,已经严重违法,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2.亲生父母经济能力欠缺,并且涉嫌遗弃婴儿罪,抱养的养母想要申请变更监护权,是否可以成功办理呢? 根据《民典法》第27条规定,未成年人被亲生父母遗弃之后,遗弃行为真实发生,则可以撤销其监护权。养母作为实际抚养人,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监护权,还需要证明亲生父母存在遗弃行为或者无力履行监护职责。 从本案来看,相关部门会做权衡,会把监护权交给“最有利于被监护”的人手中,而作为照顾小瑜12年的保姆王女士,对小瑜照顾有加,面对孩子无法落户、无法办理学籍的情况,王女士准备给孩子铺好路,申请孩子的监护权。而审核到最后,养母王女士的行为也获得了支持。 善良的王女士,也因为自己的爱心,收获了小棉袄一只。看完这则案例,大家都作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