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高峰期挤地铁,因为车厢上的人特别多,都是前胸贴后背的,而男子的前方刚好是

静谧林间小径 2025-07-17 15:58:18

广州男子高峰期挤地铁,因为车厢上的人特别多,都是前胸贴后背的,而男子的前方刚好是一个女生,为了造成误会,男子刻意将双手举起来放到胸前。可随着地铁的制动,和人流涌动,男子的双手偶尔会触碰到女子的后背。 而女子觉得遭遇了“咸猪手”,直接指着男子的鼻子大骂,说有东西挨到了自己,男子顿时就感到无语,说那是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可能是包里的耳机盒,在拥挤的时候触碰到了女子。可女子觉得这都是借口,当即就报了警,说男子骚扰他,并向法院以“猥 亵罪”起诉了男子。 警方也调取了监控,确认女子说的大部分都是事实,男子自始至终都紧挨着女子,双手放在女子的肩膀和后背处,眼睛眯着眼的看着女子。女子的神情紧张,感到被人触碰之后几次回头,也侧身躲闪了男子。 男子说他跟随女子移动是因为车厢人流要下去,所以和女子一样躲避人流的行为。男子再次强调,当时自己双手搭在女子的后背,是因为这个女生一直往后退,男子退无可退,所以双手属于一个格挡行为。其余的绝对没有摸,没有动。 女子感受到被侵犯,真的是因为自己背包中的耳机,和自己绝对没有关系。男子认为如果自己真的图谋不轨的话,那么在当天他所穿的贴身衣物中,绝对能检测到生物痕迹,可是事实上并没有,所以他压根不认可这个处罚。 这个案件的争议点就是不管男生还是女生的观点都是具有“主观性”的,因为“故意”这一情节就非常难度断定。“强制猥 亵罪”通常是某人为了追求刺激,但不要求发生强制行为的犯罪。 在地铁上女性的感官会变得异常敏感,尤其是在拥挤的地铁上,难免会发生肢体接触,而这些被误认为“肢体接触”的,实际上肯定会有是物品的接触,比如一瓶水,一把雨伞等等。 按照男子的行为,先抛开事实不谈,哪怕男子因此被拘留也是能理解的,毕竟女性感觉到被侵犯了。可问题是因为一个女人“主观性”的表述,就能被处以1年半的惩罚,似乎缺少一些实际性的证据。 比如男子是惯犯,之前已经多次,或者也曾有女性报警指控男子,或者说在男子的手机中有类似的分享群等等。另外还有一个不容忽略的点,法院既然判处男子为“强制猥 亵罪”,这种一般都是情节严重的,才会有1年以上的惩罚,所以很明显男子是隐藏了部分事实。 所以总而言之,一桩案件不能只看一面,如果男子犯罪事实清楚,男子就是要为自己的罪行买单,也不要想着通过“三寸不烂之舌”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如果真的缺少证据作证,恐怕还需要再衡量一下。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在下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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