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一女子,突然收到一个二手车车贩发来的消息,说他手里有女子3年前在车里跟

清歌畅 2025-07-10 22:30:11

青海格尔木一女子,突然收到一个二手车车贩发来的消息,说他手里有女子3年前在车里跟男人发生关系的视频,要想不公开,就得准备好30000元现金和4条指定牌子的香烟来交换。女子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后,带上民警一同前往,二手车车贩被当场抓获,女子看到对方的时候大吃一惊:怎么是你? 据极目新闻7月5日的报道,近日青海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敲诈勒索的案件,主人公的双方关系很微妙,事情的起因是来自于一条信息。 白某某在2025年3月7日的时候收到一条消息,对方自称是二手车的车贩,在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内看到了白某某跟一个男人发生关系的视频。 当白某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是慌张,但她并不认为对方真的有视频,而且就算有,又怎么能确定那个人是她呢? 可当对方把视频发过来的时候,白某某整个人都僵住了。视频里的女人的确是她,而视频里的男人是她3年前的同事吴某某。 白某某跟吴某某在2022年的时候是同事,当时两个人关系很要好,自然而然的就在车里发生了关系,但是白某某并不知道会被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 吴某某在发生关系后就辞职并离开去外地打工去了,从那之后白某某就再也没有见过吴某某,白某某甚至都忘记了还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 尘封的记忆被打开,白某某很害怕那段视频流出去或者被公开出来,所以对于对方提出的要求,白某某只能是言听计从。 对方要求白某某准备好3万元现金,以及4条指定品牌的香烟,价值大约2540元左右,然后见面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白某某的确准备好了对方要求的东西,但同时也报了警。因为白某某深知,如果不能将对方抓获的话,那么对方肯定还会用同样的办法再来威胁她。 当白某某拿着东西去见对方的时候,警方早已经在周围布控好,当场将二手车车贩抓获。 白某某赶紧上前去看看二手车车贩到底是谁的时候,熟悉的面庞把白某某吓了一跳。这个二手车车贩不是别人,正是在3年前跟她发生过关系的吴某某。 吴某某被抓获后供认出罪行,他在辞职离开后到外地打工,但工作一直都不太顺利。就动了邪念,把当年车内的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拿了出来。 他本想着能够从白某某这里讨点好处,挣一笔,没想到白某某会报警,他很后悔。 没过多久,吴某某就以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某某用拍摄视频为要挟,跟白某某索要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吴某某手里的确持有他跟白某某发生关系的视频,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敲诈勒索罪名成立。 但根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吴某某的确有想要敲诈勒索白某某的行为以及言语,并且白某某也准备好了被敲诈的财物,只因白某某有报警,所以双方交易的行为未能够完成。 吴某某属于着手实施犯罪,但因外界干预而未能够得逞,所以吴某某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民法典》第1033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念在吴某某认罪态度良好,且主动承认罪行,并主动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吴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最终给自己吃上了牢饭,都是吴某某一时鬼迷心窍所致。 但吴某某之所以会敲诈勒索白某某,还是因为白某某给了吴某某拍摄视频的机会。若是两个人正常交往并且选择在合适的场所内发生亲密关系行为,也就不会给吴某某可乘之机。 吴某某将车内的行车记录仪保存3年之久,若不是这次想要从白某某这里得到些好处,让白某某知道视频的事情,可能吴某某私自将视频公开的话,白某某早已经身败名裂。 女性在外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无论是什么样的关系,都要保持一颗警惕的心,不要轻易的上当,给有心之人有可乘之机。 若是当初白某某并没有跟吴某某发生过任何事情,也就不会有吴某某敲诈勒索的可能性,所以错也不能光怪吴某某一个人,白某某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怎么看待白某某的遭遇呢? 信源:极目新闻 20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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