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花118万元买了套房,还3年房贷后,发现房子竟停工了。得知无法交付后,便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43万首付及19万贷款。最终,法院的判决让网友拍手叫好。 据媒体7月8日报道,江苏盐城一位普通购房者的遭遇,掏出43万元积蓄,背上75万元房贷,签下一套总价118万元的期房。
整整三年间,每月雷打不动偿还月供,累计支付了19万元。直到临近合同约定的2023年底交房日期,她才惊觉工地早已人去楼空,楼盘彻底停工,交房变得遥遥无期。
面对钱房两空的绝境,她毅然将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拿回43万元血汗首付和已支付的19万元贷款本息。最终,法院的一纸判决赢得了无数网友的拍手称快。 2021年底,购房者与开发商盐城融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合同,约定房屋总价118万余元,其中首付43万余元,剩余75万元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交房日期白纸黑字定为2023年12月30日,购房者如约支付了43万余元首付款。
2022年初,她与某银行盐城分行签订了合同,75万元贷款很快由银行直接打入了开发商账户。自此,购房者开始了漫长的还贷之路。
然而,到了约定交房的日子,工地却一片死寂。经查证,项目已停工数月且短期内复工无望,交房彻底成了泡影。 面对起诉,开发商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它承认确实无法交房,却声称早在2023年就主动提出过解约退款,是购房者拒绝配合才导致后续贷款利息产生,因此这部分损失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该由它承担。
然而,法院的判决精准击碎了开发商的托词。法院首先确认,因开发商根本性违约导致房屋无法交付,合同目的彻底落空,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而这份判决之所以引发广泛共鸣,在于它有力回应了期房业主最深的恐惧。它明确宣告,因为开发商严重违约导致烂尾,购房者有权挣脱钱房两空还要背债的枷锁。
参考资料: 刚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伟大判决!“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贷款,由开发商兜底!——市场资讯 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