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买了一款16.99万的车,可买完车子1个多月后,却发现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车,车展上只要154900元,对方告诉他:他买的应该是高配版,他们的高配版是169900元。男子傻眼:两款车的配置差了34个,店家就是欺负自己不懂。店家:已告知客户,客户也认可了,不能强行在合同上写明型号配置。
据7月7日,帮女郎一帮到底报道,熊先生说自己在一家4s店买了一款车,一个月后,他在车展上看到了同款车,一模一样的只要154900元。
他问对方这是为什么呢?对方解释说熊先生购买的可能是顶配旗舰版,他们的旗舰版指导价是169900元。
对比配置后,熊先生发现两个车型相差了34个配置,自己买的车,连基础的安全带预警功能都没有。
也就是说自己花了高配的钱,买了一个其他配置的车。他找到销售询问情况,可销售却说熊先生自己不去了解,不去看。
熊先生觉得对方玩了文字游戏,双方合同里面只写了X90 Pro 2.0T,但是X90 Pro 2.0T有14款车型,合同里面又没有写明具体是什么版本配置。
他气坏了:对方就是欺负自己不懂配置,难道自己买个车,还要去学配置吗?
跟店家沟通无果后,熊先生找来了记者。
4s店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客户在签合同交钱的前一步,自己有告知客户这个车不是最高配,不是旗舰版,这是自己强调过的。
记者先是问了对方最高配叫什么名字?后又问熊先生买的是什么版本?
对方回答最高配的是旗舰版,但是熊先生买的是至臻版。
记者又问:那你如何证明,你们合同上写的是至臻版,而不是旗舰版,你不是说有证据吗?证据在哪里?合同里有注明吗?合同上哪里写了至臻版或旗舰版?
销售经理改口说:我以实车为准,有问题吗?
记者紧追不舍:合同上面有注明没有,你刚刚一直说,合同上有证据。
销售经理:客户不需要我去写,我为什么要强行写上去呢?你如果说有合同争议对不对,我们以通过诉讼的方式,那你提供证据。
记者拿出了熊先生购车的清单:好,来证据,旗舰版的指导价是多少钱?至臻版的价格是多少?
销售经理:旗舰版是169900元,至臻版是154900元。
记者展示的购车清单,上面清楚的写着169900元,也就是说,熊先生来买车时,对方是按照旗舰版的价格来进行的优惠折算。
销售经理的解释令人啼笑皆非:我是按照他朋友的购车算的。
记者却认为这种情况下,没什么朋友,一单一价。
销售经理又回答:不说这个,那这个预算单,我们没有签字确认,我这个上面有写我的配置吗?
记者却表示那这个价格,会不会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呢?
可销售经理还在硬撑:我有告知!
记者却让他拿出证据,怎么证明告知了熊先生,4S店卖给他的就是至臻版。
销售经理表示合同可以证明。
可记者却说合同什么都证明不了,上面没写具体型号,如果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有至臻版三个字,那是不是也就没有这茬事了,
可销售经理又说:当时我要去写,客户他认同啦,那我怎么办?
记者却表示:作为一个销售人员,你代表的是这份合同签订的一个出卖方,代表的是专业,而不是客户要写什么,那他要写奔 驰,你能写吗?
不得不说这个记者的逻辑真的太厉害了。
另外,这家店并非首次发生此类纠纷,曾在2024年11月,就因跟客户签合同时,没有写清楚细节,发生了类似消费纠纷。
目前,熊先生和记者已经将此事反馈给了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了解。
在车辆买卖过程中,4s店有义务全面、真实的告知车辆具体情况、型号、版本等,要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全面,不得虚假宣传或隐瞒缺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熊先生去购买车辆时,销售人员有义务如实告知车辆的具体型号、版本配置等,而不是利用客户不懂或者不了解,隐瞒具体信息。
4S店表示他们有告知熊先生他购买的不是高配版,但是他们又拿不出证据予以证明客户购买的就是至臻版。
若店家在销售过程中,故意模糊车辆版本,导致消费者在重大误解下或者欺诈下,作出购买决定,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购车清单显示,4S店是以旗舰版指导价169900元为基础计算优惠,而他们交付给熊先生的车辆却是至臻版。
如果熊先生是在重大误解下,或者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购买了车辆,可以申请撤销双方的合同。
如果店家在销售过程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的,还可能面临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白纸黑字把具体的细节写进合同里,如发生纠纷,也能有据可依。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