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5名小学男生合伙“欺负”1名女同学,事后,学校联系5名男生及其家长向女

巴普罗独白 2025-07-05 15:47:52

湖北武汉,5名小学男生合伙“欺负”1名女同学,事后,学校联系5名男生及其家长向女生及其家长道歉,女生父亲接受了调解。谁料,5名男生及其家长离开后,其中1名男生的母亲又折返回来,说要了解当天的情况,当众询问女生是否是自愿进行游戏,见女生否认后,又问女生是不是因为喜欢跟男生疯才会被“欺负”,否则其他人为什么没被“欺负”。女生父亲闻言情绪激动,一拳打在该男生母亲的胸口,导致该男生母亲受轻微伤。事后,女生父亲被罚款500元,又被男生母亲告上法庭,索赔1.4万余元损失。法院这样判!

近日,一起校园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涉及未成年人之间的冲突、家庭责任以及法律判决等多个层面。事件的主角是两名小学生,小花(化名)和小强(化名),他们是同班同学。2024年4月18日,在一次课余玩耍中,小强和班上的几名男同学突然围住小花,试图对她进行不当行为。具体表现为他们试图扒掉小花的裤子,未能得逞后,又轮流触摸她的臀部。小花在受到这些行为后,心理受到极大冲击,表示难以接受,要求转学。

学校方面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召集了涉事的五名男生及其家长,组织了调解会。学校负责人对双方进行了沟通,并代表学校向小花及其家长道歉。经过一番调解,小花的父母表示接受学校的处理,愿意原谅涉事学生及其家长。事态似乎得到了缓解,但不久之后,事情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在涉事学生离开学校后,小强的母亲突然返回,声称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她在公共场合质问小花:“你是不是自愿参与了那些游戏?”当小花否认后,小强的母亲又发表了不当言论:“你是不是喜欢和男生玩,才会被拍屁股?为什么只有你被拍?”这些话激化了现场的矛盾,也引发了小花父亲的愤怒。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他一拳击中了小强母亲的胸部,导致她受伤。

事后,小强的母亲报警,经过司法鉴定,确认其胸部伤势为轻微伤。警方调查后,认定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双方的言语争执,最终只对小花的父亲处以500元罚款。尽管如此,小强的母亲并未就此罢休,她将小花的父亲告上法庭,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共计1.4万元。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此案属于一般侵权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法院分析到,虽然小强母亲在事发时有言语不当,但小花父亲因不满其言行而动手,二者存在因果关系,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定小花父亲应承担50%的责任,最终裁定他赔偿小强母亲约2400元。

对此判决,小强母亲不服,提起上诉。她辩称,警方的行政处罚不能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自己孩子受到的伤害不应由她的行为承担责任。她还声称,小花父亲在言语上也有不当之处,甚至怀疑其存在猥亵嫌疑。二审法院则强调,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法律范畴,不应影响民事责任的认定。作为成年人,小强的母亲应具备基本的道德认知,调解后仍不断激化矛盾,言行不当,导致冲突升级。

最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了她的上诉。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和法律责任的热议。有观点指出,未成年人应受到特殊保护,但成年人更应起到榜样作用。家庭教育的缺失或引导不当,容易让孩子走向偏差。也有人强调,学校和家庭应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尊重、和谐的环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你怎么看待这起事件?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让我们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

(来源:裁判文书网武汉中院,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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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不知不觉徐竹福

不知不觉徐竹福

4
2025-07-05 16:48

如我是法官,判决如下,小花父亲打人不对赔偿小强所有医疗费,罚款五百,小强母亲故意损害人格罪判刑三年,霸凌者共同赔偿小花精神损失费三十万元,其父母教子无方拘留十五天每个人罚款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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