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要从一幅画说起,2025年12月初,北京一家拍卖行突然挂出明代画家仇英画的《江南春》图卷,估价达到八千八百万,这幅画原本不该出现在这里,它是1959年由庞莱臣家族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百三十七件书画之一,属于国家馆藏文物,不是谁都可以随便卖的东西,庞家后人一看就愣住了,马上向法院提出起诉,说南京博物院偷偷出售了这件文物。

南博方面解释得有些混乱,他们说在六十年代有专家鉴定这幅画是假的,所以就把它调剂出去了,可问题是,谁也没见过当时的鉴定报告,不知道是谁签的字,档案里连注销记录也没有留下,更奇怪的是,2010年他们办展览的时候,还在图录里写这幅画是真迹,题跋完整,流传有序,现在却改口说是假画,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说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在法律层面看这件事,它就更加站不住脚了,《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写得清清楚楚,国有馆藏文物既不能卖,也不能赠送,更不能出租,南京博物院嘴上说是“调剂”,可这幅画最终却出现在拍卖行里,整个过程必须有个交代,有没有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有没有进行公示,有没有完成备案手续,这些全都没有做到,这根本不是所谓的调剂,而是变相的倒卖行为。

庞家六十多年没有收到通知,不清楚画作何时从库房取出,谁经手了这件事,以及它如何流入市场,直到拍卖预展才看到这件物品,这种情况实在让人难以接受。类似事件并非孤例,2020年发生的“昭君出塞”铜镜被盗卖案,也是博物馆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勾结所为,这说明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捐赠人无权知晓文物的去向,也没有人监督馆藏文物的处理过程。

把老祖宗的宝贝捐给国家,是因为大家相信国家会好好保管,不是靠合同约束的那种信任,而是打心底里觉得不会乱来,可如今机构说了算,没人监督也没人解释,捐赠的人被放在一边,连东西丢了都不清楚,这样下去,谁还愿意再捐,谁还会继续相信。

一幅画可以卖出天价,信任一旦破碎就再也找不回来,庞家人不是为了钱来的,他们心里有气,几十年没人告诉他们真相,规矩被随便对待,文化上的托付也像废纸一样被扔掉,要是这样的事没人管,以后这样的案件只会越来越多,毕竟谁都不愿意看着自家祖传的宝贝,有一天突然挂在拍卖行里,标着别人的名字。

说实话,我挺同情庞家这家人,他们当初捐画的时候,没想要得到什么回报,也没指望出名,结果过了几十年,那些画被别人拿去卖了,他们还得自己跑法院打官司,这不光是法律上的事,更是关系到良心的事,博物馆不该只是个仓库,它应该是文化的守护者,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它存在的意义就值得怀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