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由"自愿放弃社保"引发的官司
2022年,北京某保安公司员工朱某入职第二天,便与公司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公司承诺每月额外发放500元作为"社保补助"。然而一个多月后,朱某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这场纠纷最终闹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引发全网热议——即使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这一案例背后,正是2025年9月1日即将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的核心规则: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无效,劳动者可据此解除合同并索赔。
一、法律强制性:为何社保必须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和《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旨在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义务不可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变更或放弃,哪怕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以现金补贴替代社保"。
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释中强调,社保制度不仅是劳动者个人的"安全网",更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基石。用人单位通过"协议不缴社保"或"发放补贴"规避责任,实质是损害公共利益,法律必须予以否定。

二、约定无效:这些"操作"统统违法
新规明确,以下三种情形均属无效:
书面约定不缴社保:如朱某签署的"自愿放弃声明",即便双方签字盖章,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口头承诺不缴社保:劳动者口头同意不参加社保,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现金补贴替代社保:企业以"社保补助"名义发放现金,劳动者自行参保或放弃参保,此类操作同样无效。
典型案例:某酒店以每月500元补贴代替社保,员工李某某自行缴费后起诉,法院判决酒店返还补贴差额并补缴社保。

三、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获"N+1"式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
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例如,一名工作3年半的员工,可获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并承担每日0.05%的滞纳金;逾期未缴可能面临1-3倍罚款,甚至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现实冲击:企业与劳动者的"两难"
企业成本激增
社保支出占人工成本30%以上,部分行业反应强烈:
小微企业:成都某企业因人均社保成本增加1100元,计划裁员;
个体户:雇5名员工,年社保成本增加约6万元,餐饮、零售等行业或面临倒闭风险。
劳动者短期收益与长期风险
年轻劳动者倾向于"多拿现金",但忽视长远保障:
医疗风险:南京某员工因断缴社保,自付11万元医疗费;
养老缺口:灵活就业者停缴后,养老金回本周期长达9-12年。

五、政策优化方向:平衡与过渡
为缓解矛盾,多地试点以下措施:
灵活就业群体:允许仅缴纳养老、医疗两险,并试点"社保补贴"(如美团在南通、泉州发放参保补贴);
小微企业:提供阶段性社保减免(如国务院稳就业政策中失业保险返还90%);
严打违规操作:查处"挂名参保"骗保行为,禁止中介代缴社保。
六、劳动者维权指南
证据保留:保存工资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维权途径: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要求补缴;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及医疗费报销;
仲裁未果可向法院起诉(如北京二中院对保安公司案的判决)。
注意事项:若用人单位已补缴社保并要求返还"补贴",劳动者需配合。

社保不是交易,而是底线
新规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保制度从"柔性协商"迈向"刚性执法"。对用人单位而言,合规缴纳社保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最优解;对劳动者而言,社保是抵御年老、疾病、工伤的"安全网",切莫因短期利益放弃长期保障。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所言:"社保的本质是社会共济,而非交易筹码。" 9月1日起,让我们共同见证一个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