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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缪可馨列传,叔同文青鸟评

青鸟点评:叔同文言记事,堪称当代史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可馨故事娓娓道来,活泼可爱,小荷出头,而遭

青鸟点评:叔同文言记事,堪称当代史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可馨故事娓娓道来,活泼可爱,小荷出头,而遭暴风摧残,岂不惋惜之至?悲剧乎?美之所毁也!文章主旨缓缓而至,水到渠成,汪然溢流,正风之辞复何面存世?为歹人劫持,诚杀人利器耳!可悲可叹,天朝时事,白话未能,文言复兴,发幽探微,吾谁与归?彼岸一黑人遭跪杀,举国游行,全球响应。中国一女孩遭心杀,家长点赞,奴性不改。吾国吾民,世代阿Q,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缪可馨小朋友

史记 缪可馨列传

文/张叔同

缪可馨者,吴之常州人也,生庚寅(二零一零)。可馨父母俱事产业,家道虽不能谓朱门之富,而亦可谓中产之家也。

三吴间自古繁华,人文郁盛,未尝稍有厚子薄女之习,凡父母所生养,莫不为家中至宝,纵两代而上,亦若此也。

是以可馨虽为女儿身,其父母子养之,爱之甚笃。可馨幼好读书,嗜诵唐诗宋词,三岁学《诗》,四五岁时学琴、瑟,又好歌吟,常自啸于卧,良久不出,竟忘饮食。

及入蒙之年,父母始为可馨延硕师于私塾,以授文章之道。可馨从硕士习文,莫不勤勉,师所授者,咸能志用,归庠序,其应试之文亦游刃而有余矣!

缪可馨的作文本

可馨之得甲于班,非徒以文,而算术、艺术皆有见得。某夕,竟画二人于其册,其一曰习作,其二曰可馨,释曰:“吾与习作结友,相交甚厚,迷于此友,莫有不济。”

家长有子与可馨同庠序者,每斥其顽子,曰:“汝当善视可馨,此邻家女也。”

有好事者笑谓其父母曰:“可馨颇萌,若为之诞弟一人,则有双萌事二君矣,岂不快哉?”

其父母薄笑,对曰:“可馨,世之至萌,吾之殊爱,而二老之所独宠也。幸公勿论此言,若传诸可馨耳,或怪于我也。”邻人惭,目溢羡意。

袁氏为可馨所注批语

益长,可馨愈自立,生生犹倚父母,而独思之能,将及弱冠。

周末之时,同侪或游戏无度,或卧居荧屏,徒糜光阴而谓逸心者众,可馨则登网以观世之时事巨细,会有灵感乍至,辄以笔记其所思,或赞山河之美,或抒爱国之怀,或叹人性之怪,或怒不法之恶......

或以为忧,谓其父母曰:“可馨止总角之年耳,焉可观不可观之事?为人父母,竟不加阻,恐有不测之忧。”

其父母不之觑,曰:“公唯闻所欲闻,视所欲视,信所欲信,岂非掩耳而窃铃者乎?今吾听可馨以从其心,乃欲以真世示之,善恶是非,可馨自宜分辨,且吾闻久居童话者,必难成立也。”

可馨之读书,辄有非常之见,每直言论人,人固有贪、淫、私、骄诸性,而可馨一一细解,然虽赞于私塾之师,不可于庠序之师,可馨怪焉。庠序之师者谓谁?袁氏也。

问父母,父母对曰:“若当为若,有独见者,乃人所以为人也。”可馨欣然有所悟。

可馨坠楼后,家长列赞袁氏

庚子三月,大疫始夷,江南复春,学子尽归庠序。可馨受学于私塾,疫间未废,反有所长,且与师相事和睦,与父母相待甚善,未尝有异。

初,袁氏亦外举习作班于其间,入之者甚少,袁怒,宣言于家长群曰:“诸君既知子女文之不善,何可轻之?今吾自举外班,以授文章之道,焉无入者?”

家长有未孰其为人者,欲报,或诫曰:“袁氏不过折脊之犬,而好宣正风以迎上,言而无文以惑下,且其论而无理,人不和之则见衔,今授子于其人,若以羊投诸狼口,公必勿害令郎矣!”

其人遂止,袁氏因唯得韭几人,怒极,自语曰:“复学之日,必报此仇。”

四月十三,复学既数十日,袁氏为一题,曰:“读《三打白骨精》,书所感。”

上书之日,同窗或不能就文,或但为数十言,袁氏观罢,皆未之怒。而可馨之文,凡四百余言,且叙且论,所叙颇厚细节,所论洞析人性,可谓大善,而唯一谬处,乃《西游记》之著者。

袁氏尝收受家长红包

及袁氏观之,以为劣章,逐词句而批,所去者百余言,若斫树之主干,且悉剪其枝叶,所余者不过残枝败叶耳。

视可馨论语,狮吼曰:“缪可馨,汝速登堂,伏地闻训!”

可馨懵然,木立其座,汗如水涌,濡缕及发,两股战栗,不敢前。袁氏持粉笔掷之,怒曰:“耳既聋乎?速至。”可馨不能走,徐徐而行,足若曳铁,四肢难从。

袁氏废卷,急至其前而奋掴之,曰:“汝之言,非正风也!当复书之而退。”

可馨固良家女,纵父母亦未尝掴之,时为袁氏所击,双泪洪出,自思不知何过,而罚于同窗日见者之前,可馨大窘,不知何计,而袁氏犹喋喋不休、詈骂于侧,至于三刻不息。

可馨顿觉浑身无力,面如灰,心既死。铃声乍至,众生蚁散,袁氏出,顾谓可馨曰:“非许于我勿稍动,不然,将加罚。”

可馨观袁氏之去远矣,忽起,力攀于栏杆之上,坐须臾,闭目,纵身而坠。当是时,可馨居四楼,四楼去平地三十六尺许,可馨之坠,触声若雷,隆然而炸。

袁氏闻外有异声,不敢出,俄闻救护车至,知可馨必死,急召密友问计,且速令其夫具百万币而伺,以备不虞。

该校往届学生举报

可馨坠地即死,未之医馆,转置于殡。是日夜,有司令家属观遗体,可馨父母及亲戚次第观之,可馨静卧于榻上,双目失明,形容易色。

可馨之母不能忍,伏尸而号曰:“朝新衣冠,欣然别母,兔走而出,夜血污裙,无言白母,遗亲而去,呜呼哀哉,吾之至爱!”

左右见之者无不掩面而泣,而庠序所使使以目传神,其志甚异。翌日,可馨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横幅于庠序之门,书曰:“还我可馨!”庠序祭酒闻之,急电于州府,州府令捕快尽系之缧绁。

家长有立袁氏之侧者宣言于群曰:“袁君无过,吾侪当信之!”家长列赞其语者数十人。已而有勇者驳之曰:“可馨之坠,且不论罪在何人,今诸公不惜少年,反列队而赞袁氏,袁氏,嫌疑之人也,故窃以为不可。”语毕,有一人可之,余皆不答。

可馨坠楼既十日,而其父母为之鸣冤未尝稍息,日走访于尝与可馨交接者,或家长,或同窗,所得甚少,盖众皆惧引火于身,不敢实白之。

叔同曰:

袁氏所谓正风者,时之官语也,固为修己身导私行之言,今肉食者及影从者嗜持之以制人,一旦逆其意,则谓之曰:“汝非正风!”呜呼哀哉,此大违其初旨矣!

袁氏不能自解正风之意,而持以论人,及可馨以正风之亡,正风之辞复何面存世?

好事者乃曰:“爱国者,流氓之避难所耳,正风者,诚杀人利器耳!”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