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城北街道南山村多位村民通过实名反映线索、提交佐证材料等合法途径,披露了当地在基层治理、工程建设、土地使用及资金管理等领域存在的一系列待解问题,涉及房屋拆除、集体资产处置、生态环境影响等多个维度,相关情况已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村民们表示,这些问题已切实影响到自身正常生活与合法权益,期盼相关部门能依法开展全面核查,给出明确且合理的答复。
拆迁纠纷难解 村民维权遇困据村民反映,南山村此前以“全域整治”为名义推进的全村拆迁工作,由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全程主导并指导实施,并非村集体自主发起的内部事务。拆迁动员阶段,街道办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不仅到场部署推进,还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入户沟通协调,明确主导拆迁各项流程。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街道办在依法行政、规范流程方面存在不足,出现了断电断水、房屋被强制拆除等引发村民不满的情形,且对拆迁程序的合规性、补偿标准的公正性缺乏充分有效的监管,与“人本拆迁”的基本要求及自身主导职责存在差距。
村民蔡琴江的经历颇具代表性。2023年2月,他与蔡光荣就案涉房屋达成协议,约定收回房屋地基并支付14万元回购款。随后,蔡琴江按照村负责人的指引,向蔡光荣家属足额转账,顺利收回集体土地使用证与卖方契约,所有相关凭证均妥善留存,权责关系清晰可查。
然而,2023年3月17日至18日,这套房屋在他未签字确认拆迁协议、也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拆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蔡琴江先后提起一审、二审、再审,并向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提交了付款凭证、权属证明、现场照片及对话录音等完整证据链,却均未被采纳。各级法院最终依据温岭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一份由蔡光荣作出的询问笔录驳回其诉求,该笔录称房屋系蔡光荣自行拆除。


这份引发争议的笔录存在诸多疑点,与客观事实明显相悖,城北街道办作为拆迁主导方,在此过程中存在监管与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从时间维度看,笔录记载房屋于2023年3月底至4月初拆除,而实际拆除时间为3月17日至18日,时间节点偏差较大,与现场证据不符;从事实层面讲,蔡琴江提交的录音明确显示,蔡光荣承认房屋并非其自行拆除,且房屋拆除时蔡光荣本人并未在场。加之案涉房屋位于连排房屋中间位置,拆除工作需专业设备与多人协作,个人完全不具备独立拆除能力。
更关键的是,蔡光荣并非该房屋的合法权利人,案件开庭时也未出庭作证,村民因此对该笔录的真实性及形成背景提出疑问,希望查清是否存在引导不实陈述的情形。与此同时,城北街道办始终回避自身主导责任,否认参与相关拆除行为,辩称案涉房屋拆除属于村集体内部事务,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种表述与街道办全程指导拆迁、成立专班协调的实际参与情况相悖,本质上是责任衔接与履职回应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3月,蔡琴江曾向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调取案涉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征收批文、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文件,均被告知该地块不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无对应公开信息。
这意味着案涉拆迁工作缺乏明确的合法征收依据,在程序合规性上存在短板。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征收与拆迁工作属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权,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具备强制拆除公民合法财产的法定权限,其在政府主导的拆迁项目中实施的相关行为,应视为行政权力的延伸。城北街道办在无合法征收批文的前提下主导推进拆迁,事后又未能就责任划分作出清晰说明,基层法院则以“无证据证明街道办实施强拆”“属村集体内部事务”为由驳回诉求,导致村民陷入“行政推进存争议、司法维权遇阻碍”的困境,亟待相关部门介入厘清。
土地与资金管理存疑 合规性待核查土地使用规范度及专项资金去向,是村民们关注的另一核心焦点,城北街道办在土地管理环节的合规性与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据了解,2023年3月南山村启动拆迁工作时,街道办动用百余亩标准良田用于村民安置建房,此举与耕地保护相关要求存在出入。更值得关注的是,因复耕土地面积未达到标准良田置换要求,城北街道办工作人员未采取合规整改措施,而是通过改造村内一段约2公里的山地作为“粮田”来凑足置换面积,以此应对耕地保护考核,与“藏粮于地”的基本国策不符。而在山地改造过程中挖掘的黄泥,被村负责人指派人员私自处置,相关收益去向不明,街道办对此未履行充分的监管职责,对村民的多次反映也未能及时核查回应,客观上放任了此类问题的延续。


与此同时,南山村白墙里自然村至岙里坤自然村一带,近百亩粮田已被抛荒七八年,城北街道办作为耕地保护的直接监管主体,未能及时介入处置,履职存在缺位。村民们表示,曾计划在这些闲置粮田上种植水稻,却遭到村干部阻止,而该区域反而出现了乱挖乱填、乱搭乱建的现象。有村民提出疑问,当地为何放着现有粮田不耕种,反而投入精力改造山地凑数,背后是否存在通过虚假复耕获取政府补贴的情况,相关补贴款项流向也需进一步核实。街道办对粮田抛荒、违规占地等问题未能及时制止与核查,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耕地资源,也让村民对土地管理的规范性产生质疑。


资金管理方面,城北街道办在专项款项公开透明与规范使用上存在不足。台州市财政曾下拨9775万元专项款项,专门用于南山村房屋拆迁、环境设施改造整治及土地复耕工作,该笔资金属于惠民专项资金,理应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但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听证会上,相关负责人就该笔资金使用情况向城北街道办提问时,街道办仅披露了“复耕土地115亩、每亩收取款项75万元”的基础信息,对于资金的具体用途、分配明细及最终去向,均以“属政府内部事务”为由拒绝说明,不符合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此外,街道办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缺乏全流程有效监管,无法完全排除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可能,既损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惠民资金的使用效能。


南山村部分村干部的建房行为引发村民广泛关注,背后反映出城北街道办在规划审批与日常监管环节的薄弱之处。据村民反映,部分村干部凭借职务便利,优先选定村内居住环境佳、地理位置优越的区域作为建房地基,存在利用职权占用集体资源的嫌疑。建房过程中,相关房屋未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施工,部分房屋地下室建设超出审批范围,涉嫌违规占用集体公共土地资源。村民们在房屋打地基阶段便向城北街道办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明确指出潜在违规问题,但街道办未能及时到现场核查,也未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直至房屋建成竣工仍未给出明确处理意见,这种监管回应不及时的情况,让村民对基层治理的公平性产生质疑。

此外,温岭市泽太采石场生态治理工程的推进情况,也让周边村民颇有微词。该项目审批工期为6个月,实际开采时长却超出审批期限20个月。项目名义上以“削坡排险、生态修复”为目标,实际却因大量使用炸药爆破山体,导致整座山体被挖空,周边居民房屋墙体、连梁出现不同程度开裂,墙面瓷砖、花岗石脱落,部分房屋还存在严重渗水问题,至今未得到妥善修复与合理补偿。同时,进村道路被矿山运输车反复碾压损毁,沦为泥泞路段,大量沙石、黄泥涌入周边河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与项目生态治理的初衷相背离。


据村民初步估算,该项目通过超期开采产生的收益数额较大,城北街道办作为项目合同签订方和资金统筹管理方,在监管与处置上存在明显不足。村民反映相关问题时,街道办、派出所未及时核查超期开采的合规性,反而以“国家工程”为由进行劝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正当诉求的表达。后续补偿工作中,街道办未遵循规范流程,既未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评估,也未制定统一合理的补偿标准,仅对距离采石场200米范围内的部分房屋给予少量补偿,且部分款项通过个人转账方式支付,流程不够规范,资金流向也缺乏清晰说明。温岭市自然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居民房屋损坏的赔付工作由街道办负责,但街道办始终未就资金流向、补偿未到位等核心问题作出明确回应,履职尽责仍需进一步落实。
多次反映无果 村民盼合理处置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村民蔡琴江等人通过书信、电话、网络反映情况等多种合法途径,向各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实名反映线索,诉求明确且证据充分。他们先后向温岭市社会治理中心纪委窗口递交材料,向台州市、浙江省相关纪检及信访部门邮寄举报材料,还在中央巡视组进驻浙江省期间,专程赴杭州反映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当时巡视组告知村民,将于当年7月底至8月初反馈处理结果。但截至目前,村民们始终未收到任何书面回复或进展通报,城北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对群众诉求的重视程度与推进力度不足,未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城北街道办相关负责人曾就此作出口头回复,称“部分事项年代久远难以核查,部分事项仍在调查中”,但未提供具体调查进展、核查范围及明确时间表。村民们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表达了几方面诉求:一是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核查拆迁纠纷,梳理司法程序中证据采信的合理性,查清房屋拆除的责任主体,依法对权益受损村民作出合理补偿;二是全面核查土地违规改造、粮田抛荒等问题,公开相关资金流向,恢复合法粮田的种植功能;三是深入核查泽太采石场超期开采的相关情况,厘清资金流向,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损房屋、生态环境进行鉴定并落实足额补偿;四是公开9775万元专项财政资金及村级财务明细,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对违规建房、资金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村民们表示,所反映的全部问题均有法律文书、事实凭证、现场影像资料等作为支撑,承诺内容真实无误,期盼相关部门能依法依规开展全面核查,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的公平公正与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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