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李海玉为弟弟追凶27年的案件近日出现新进展。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经济损失66726元。然而,易庚华在判决后提出上诉,声称量刑过重、赔偿金额过高,并辩称案件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1992年12月,时年9岁的李某平被易庚华从学校带至甘蔗园内持刀杀害。李海玉为追查真凶,辍学奔走多地,甚至通过网聊方式协助警方抓获嫌疑人。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易庚华犯罪手段残忍,但因关键证据缺失,量刑存在瑕疵,故作出死缓判决。
李海玉的代理律师表示将在二审前积极寻找新证据,争取案件发回重审。这场持续近三十年的追凶之路尚未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