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换工作是常有的事。但你知道吗?离职时写的文书差两个字,结果可能天差地别。很多人分不清 “离职申请书” 和 “离职通知书”,稀里糊涂就吃了亏。今天就用大白话讲讲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

先看 “离职申请书”。这东西说白了就是 “求着走”。你写申请书给公司,意思是 “我想走,您看行不行”。这时候,决定权在公司手里。公司说 “同意”,你才能顺利离职;公司说 “再等等”,你就得接着干;要是公司直接 “不同意”,你强行走人可能算违约,搞不好工资、奖金都拿不到。
就像去年小张的例子,他找到新工作后,给公司交了份《离职申请书》,写着 “希望 30 天后离职”。结果公司正赶项目,领导批了句 “项目结束才能走”。小张急着去新单位,没等批准就不来了。最后公司以 “擅自离职” 为由,扣了他一个月工资,他找劳动仲裁也没赢 —— 因为申请书本质是 “请求”,没得到批准就走人,确实理亏。

再看 “离职通知书”,这才是 “通知你我要走”。只要你提前 30 天(试用期提前 3 天)写好通知书递给公司,不管公司同不同意,到时间你都能合法离职。这是《劳动合同法》给员工的权利,就像给公司下了 “最后通牒”,时间一到,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工资一分都不能少。
比如小李,上个月想换工作,直接给公司发了《离职通知书》,明确写着 “本人将于 30 天后(即 X 月 X 日)正式离职,请公司安排交接”。公司领导找他谈了好几次,想挽留他,还说 “不批准就不能走”。但小李没动摇,30 天后准时走人,公司不仅给了全勤工资,还按规定发了补偿金。因为通知书是 “告知”,公司没权利拒绝。

这么一对比,区别就很明显了:申请书是 “商量着来”,公司说了算;通知书是 “下通知”,员工掌握主动权。要是你铁了心要走,千万别写申请书,不然公司拖着不批,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写离职通知书要注意啥?首先,标题一定要写 “离职通知书”,别用 “申请”“报告” 这些词。其次,里面必须写清楚 “最后工作日期”,比如 “本人将于 2026 年 X 月 X 日正式离职”。最后,最好用书面形式提交,让公司签收,或者发邮件、微信时备注 “已送达离职通知书”,留好证据,免得后期扯皮。

说到底,离职是件严肃的事,一字之差可能影响工资和职业信誉。记住:想稳稳当当地走,就用 “通知书”;要是还在犹豫,想跟公司商量着来,再考虑 “申请书”。别让一时的疏忽,给自己添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