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海宇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上周刚收尾一起关联交易纠纷:某建材老板让公司花 300 万收购自己市价 100 万的厂房,补了份股东会决议就以为 “合规无忧”。结果最高院 9 月 30 日甩出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90 条新规),直接把他的 “小聪明” 变成了 “烫手山芋”—— 按新规,这桩交易哪怕程序走了,因实质损害公司利益,他不仅要退 200 万差价,还得赔利息损失。
这不是个例。作为陪近百家企业从初创走到挂牌的 15 年股权律师,我敢说:这波新规是近 5 年公司治理最狠的一次 “洗牌”,过去靠 “补决议”“拆空壳”“挂虚名” 的套路全废了。今天把关乎你钱袋子、控制权的 4 大巨变和 5 条救命招说透,看完至少帮你避开百万损失。
一、4 大巨变:过去的 “合规套路” 全失效,踩中就赔真金白银1. 关联交易:补个决议就想免责?现在 “程序 + 实质” 双杀过去老板常干的事:控股股东把自家房产高价卖给公司、让关联方低价拿走核心业务,事后补个股东会决议,就号称 “程序合规”,小股东想追责都难。
新规一锤定音(第 3 条):哪怕走完所有流程,只要交易实质损害公司利益(比如价格偏离市场 10% 以上、资产贱卖),责任方必须赔偿。
真实案例:某石油分公司作为加油站控股股东,通过高价售油、重复计算运费、隐瞒便利店收入等方式转移利润,即便有内部审批记录,法院仍判其赔偿 439 万元,委派的高管也连带担责。
律师扎心提醒:关联交易不再是 “走个过场”,价格公允才是底线。以后再想 “左手倒右手”,先算好赔偿账。
2. 集团化运营:空壳公司欠钱,实控公司跑不掉了过去老板的 “避债套路”:用空壳公司签合同收预付款,资金转到实控的另一家公司,出事就让空壳公司破产,债权人只能认栽。
新规打破惯例(第 5 条):只要满足 “财务混同 + 实控人过度控制” 两个条件,债权人能一起起诉欠债公司和关联公司,集团资产可能被连带执行。
风险算账:假如空壳公司欠供应商 1000 万,而你用实控公司收了这笔钱、共用财务团队,供应商能直接冻结你实控公司的账户。那种 “拆东墙补西墙” 的架构,现在全是雷。
3. 小股东:终于能 “体面掀桌子”,控股股东别再硬刚过去的僵局:大股东占着股权不分红、把小股东排除在经营外,小股东要么耗到公司倒闭,要么低价贱卖股权。
新规给了 “逃生门”(第 39 条):只要控股股东滥用权利,小股东可二选一:要么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比如按最近融资估值的 80%),要么直接起诉要赔偿。
实务价值:我去年遇到的科技公司小股东纠纷,要是搁现在,他根本不用耗 3 年,直接凭 “连续 2 年不分红 + 被踢出管理层” 的证据,就能拿合理对价离场。老板们别再拿小股东当 “软柿子”,法律现在给他们撑腰了。
4. 挂名董事:帮朋友 “撑场面”?可能要赔百万巨款过去的误区:“就挂个名,不拿工资不干活,出了事跟我没关系”,很多老板碍于人情答应帮朋友挂名。
新规加重责任(第 27 条):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只要董事知情或未履职,就得连带赔偿 ——“不知情”“没参与” 根本不算免责理由。
真实警示:前同事处理过一起案子,客户帮朋友挂名董事,结果股东抽逃 500 万出资,法院判他先垫付 300 万赔偿,再向股东追偿,可那股东早就跑路了,300 万打了水漂。人情值多少钱?这笔账老板们得算清楚。
二、5 大救命招:新规落地前的 “合规窗口期”,这 5 件事必须 1 个月内做完新规正式实施前的这段时间,是补漏洞的最后机会。结合我服务企业的实操经验,这 5 件事必须马上动起来:
1. 3 天内完成关联交易 “大体检”• 拉上财务总监,梳理近 3 年所有关联交易(包括与股东、高管及其亲属的交易),重点标记价格偏离市场 10% 以上的项目;
• 对高价采购、低价转资产等不当交易,1 周内要么让关联方补差价,要么主动撤销;
• 立刻建《关联交易审查机制》:交易前必须做市场比价、关联方回避表决、留存完整书面记录。
2. 1 周内给关联公司 “划清楚界限”• 所有关联公司必须单独开银行账户,严禁 “资金池混用”,哪怕是实控人,也不能随意调拨资金;
• 制定《关联交易决策流程》,实控人不得直接干预关联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 财务、经营记录必须独立留存,比如员工工资、办公费用不能混着报销,避免被认定 “过度控制”。
3. 半个月内修订公司章程,堵上小股东漏洞• 明确小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触发条件:比如 “连续 2 年不分红且公司盈利”“控股股东故意排除小股东参与经营”;
• 提前约定股权估值方式:可以写 “按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 80% 计算” 或 “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避免后续扯皮;
• 新增 “控股股东诚信义务” 条款:明确禁止转移利润、滥用表决权等行为,给自身加道 “紧箍咒”。
4. 7 天内让董事(含挂名)“自查自清”• 所有董事(包括挂名的)立刻评估:是否真的参与了董事会、看过重大决策文件、对股东出资情况知情?
• 没参与履职的,赶紧找实控人办离职,别犹豫;还在履职的,要求公司提供股东出资证明、财务报表等,每一次参会、签字都要留痕;
• 坚决拒绝新的 “挂名邀请”:哪怕朋友说 “就用用你的名字”,也别答应 —— 风险远大于人情。
5. 1 个月内核查股东出资,堵上抽逃漏洞• 拉全股东出资清单,未实缴的按新规要求制定 5 年内补缴计划(对应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规定);
• 查出资后 1 年内的大额流水:凡是无合理理由转到股东或关联方账户的,要么补签合法借款协议(约定利息和还款期),要么 15 天内追回资金。
三、律师掏心窝:合规不是成本,是老板的 “保命钱”从业 15 年,我见过太多血淋淋的教训:有家制造企业老板,靠 “空壳公司避债” 风光了 3 年,新规前身家千万,新规后连带赔偿 800 万,最后公司破产、自己被限高;还有个老板让亲戚挂名董事,股东抽逃 200 万,亲戚赔了钱反过来告他,闹得人财两空。
现在的新规,本质是 “淘汰不合规的老板”。合规不再是 “锦上添花”,而是 “生死攸关”—— 花几万块请律师做风险排查,总比赔几百万、几千万强;现在改章程、理账目,总比日后法庭上哭有用。
如果你的企业正面临这些问题:
✅关联交易一堆,不知道哪些合规;
✅几家公司资金混着用,怕被认定 “财务混同”;
✅小股东闹情绪,或有挂名董事的隐患;
别等了,现在就做次免费的初步风险评估(私信我 “合规” 领《新规自查表》),把漏洞堵在爆发前。
记住:聪明的老板已经在改章程、清挂名、理账目了;而那些还抱着 “老套路” 的,迟早要为不合规买单。
作者简介:
段海宇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公司治理、股权纠纷、债权追偿、商事诉讼与仲裁等领域,具有十余年商事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处理股东滥用权利、关联交易纠纷、重大债权执行等疑难案件,曾为多家企业提供“诉讼 + 合规” 一体化解决方案,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需咨询,可通过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官方渠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