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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达律师精准重构案件逻辑,助租赁合同纠纷案实现再审逆转胜诉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历时近三年的厂房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并驳回被申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历时近三年的厂房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并驳回被申请人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中,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周达律师作为再审申请人高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深入剖析案件细节、重构法律逻辑,最终在再审阶段实现逆转,为当事人避免了高达21万元的租金及利息损失。

案情回溯:共同签约引发连带责任争议

案件源于2019年10月29日,高某与田某共同与陈某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转租的厂房用于洗涤业务,租期十年,年租金32.5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高某与田某虽共同签署同一份合同,但实际分别经营不同品牌洗涤厂,并各自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

2023年,陈某以未支付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租金为由,将高某与田某诉至法院。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为,二人作为共同承租人应对租金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其共同支付租金21万元及利息。

办案突破:周达律师重构逻辑,揭示“各自独立履行”事实

在案件陷入不利局面后,周达律师接棒代理高某申请再审。通过对全案证据的重新梳理与整合,周达律师敏锐地发现,原审法院未能充分审查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忽视了双方通过实际行为变更合同内容的关键事实。

在再审阶段,周达律师组织提交了多项新证据,包括微信群聊记录、对外名片、通话录音、现场录像及证人证言等,系统性地证明了以下核心事实:

高某、田某及案外人姚某三家洗涤厂在同一厂房内独立经营,互不隶属;

陈某在多次沟通中明确认可三家分别计费、各自承担租金及费用;

高某已于2021年9月提前搬离厂房,陈某知情且未反对,构成事实合同解除;

高某在承租期间已足额支付其应承担的全部租金,不存在欠款行为。

法院认定:共同签约不等于共同经营,事实解除获支持

廊坊中院再审合议庭采纳了周达律师的主张,认为虽然高某与田某共同签署合同,但实际履行中系各自独立经营、分别支付租金,不存在共同承担租金的情形。此外,高某于2021年9月搬离厂房,陈某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事实解除合同。

法院进一步认定,田某亦在2022年11月前支付完毕其应付租金,陈某诉请的21万元租金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据此,法院判决撤销原判,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以“履行行为”破题,重塑案件走向

周达律师在案件总结中表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揭示了“合同形式”与“履行实质”之间的区别。在许多共同签约的场景中,当事人实际以独立主体履行合同,若仅依据书面协议机械裁判,将导致实质不公。

“我们通过聚焦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沟通记录与经济往来,成功还原了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扭转了此前仅以合同文本作为判准的审理思路。”周达律师指出,“本案的胜诉,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共同签约、独立履行’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裁判参考。”

结语

本案的再审逆转,彰显了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中通过证据整合与逻辑重构实现案件突破的专业能力。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周达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学功底与敏锐的案件洞察力,成功推动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实现法律正义与当事人权益的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