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电信##上海ICP##互联网信息服务#
注册资金要求: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 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资金可采用认缴制或实缴制(无需强制提供验资报告,但需确保注册资金在营业执照载明的期限内足额到位),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 “增值电信业务” 或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相关表述,若企业原有经营范围未涵盖,需先前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可通过 “一网通办” 平台线上办理),待营业执照更新后,再提交 ICP 许可证申请。
社保人员要求:需提供申请公司名下3 名及以上员工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为申请当月从上海社保系统调取的官方文件,需清晰显示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缴纳单位(必须为申请企业)、缴纳月份及缴费状态(正常缴费),不得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
域名与网站要求:
需提供与申请企业主体一致的网站域名证书,域名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不得为个人、关联公司或其他主体),且域名需已完成 ICP 备案(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备案号需在网站底部规范展示。
需搭建符合审批要求的运营网站:网站内容需与申请的 “信息服务业务” 范畴匹配(如资讯类、服务类网站),不得包含违法违规内容(如低俗信息、虚假宣传、未经许可的金融 / 医疗内容等);网站需具备完整的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 邮箱)、备案信息展示等模块,且需能正常访问(无打不开、跳转异常等问题)。
特殊说明(小程序相关):若企业主要通过小程序开展信息服务业务,仍需办理 ICP 许可证,且目前建议优先通过搭建网站申请 —— 因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审批时,仍以网站作为核心审核载体,网站申请流程更成熟、审核通过率更高;若仅以小程序申请,需额外提供小程序备案证明、小程序运营方案等更多材料,审核流程更复杂、周期更长,建议企业先完成网站搭建与备案,再同步推进小程序业务。
工商与合作材料要求:
工商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在有效期内,信息完整清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面,在有效期内)、所有一级股东身份证 / 营业执照扫描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服务器托管协议:需提供与具备 IDC/ISP 资质的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器托管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协议需明确托管服务器的 IP 地址、托管期限(需覆盖申请周期及后续运营期),且服务商需提供其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ISP 类)扫描件,确保托管渠道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