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人女司机车祸肇事后转移资产:被按重罪起诉
2024年3月16日。美国加州旧金山韦斯特波特巴士站,80岁华人女司机刘芳驾驶车辆在不明原因下突然加速,以约70英里的时速,直接冲向韦斯特波特图书馆外的巴士站。一对正在等车的夫妇和他们年仅1岁多的幼儿、3个月大的婴儿被当场撞飞。父亲当场身亡,其余三人送医后相继不治。一家四口,无一生还。
如今,这起车祸,再次掀起巨大争议——不只是因为刑责,而是“事后操作”。
上周,旧金山市高等法院裁定:刘芳仍将以四项“汽车过失杀人重罪”受审。法官驳回了辩方要求降罪的动议,案件将进入陪审团审理阶段。
庭审中,刘芳否认重罪指控。她的律师强调,这不是一起“重罪级别的严重疏忽”,而是一场车辆突然失控的悲剧。
刘芳最初向调查人员表示,事发前她试图停车,却误踩油门;随后又改口称,车辆出现故障,突然暴冲。她甚至表示,为了避免更严重的后果,自己曾试图把车撞向电线杆。
但调查结果并不支持这些说法。警方和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并未发现任何机械故障的证据。
与此同时,被告对事故经过的说法前后矛盾,也成为检方重点质疑的部分。法官最终认为,是否构成严重疏忽,不应在此阶段轻易下结论,而应交由陪审团判断,因此拒绝降为轻罪。
真正让案件引发强烈反弹的,并不仅是刑责问题,而是事故之后的一系列操作。死者家属在提起民事索赔的同时,发现刘芳在案发后存在财产转移行为,随即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资产安排,要求冻结财产,防止在案件审理期间被提前处理。
这一点,直接改变了舆论的风向。在不少民众眼中,“先保资产”似乎是一种熟悉的自保思路,但在这起四人丧生的案件中,这种做法显得格外刺眼。它让案件从“高龄司机误操作”的同情叙事,迅速转向了“是否存在规避责任”的质疑。
在美国司法体系中,刑事案件与民事索赔并行推进,行为本身是否违法,往往要结合事前与事后的整体表现来判断。一边否认严重疏忽,一边却急于转移资产,这种矛盾操作,很容易被解读为心虚,而不是无辜。这起案件走到今天,已经不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也不只是一次法律争议:在重大伤亡面前,所谓“聪明操作”,往往不是保护,而是放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