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探索城市治理新模式:优先动用公安解决问题?
成都市蒲江县,一家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指控县委书记干预项目建设,举报有公职人员涉嫌索贿。
前调查记者,现自媒体人刘虎发布文章公开质疑此事,引起了成都市纪委监委的关注,要求刘虎协助核查情况。(图2)
原本,这是政府与网络舆论良性互动的模式。自媒体反映案件线索,纪委监委核实查证,如果属实,查办贪腐分子,如果不属实,还公职人员清白,届时蒲江县委书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名誉与合法权益。
没想到,纪委监委的调查还没来得及开展,公安的抓捕行动却率先展开了:
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前往重庆,跨省抓捕了文章作者刘虎与巫英蛟,涉嫌罪名是诬告陷害罪与非法经营罪。在成都,刘虎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图1)
我们当然相信公安是法制的守护者,但还是有两点小小的疑问:
第一,纪委监委的调查尚未展开,涉及浦江县委书记的相关情节尚无定论,何以认定诬告陷害?
第二,刘虎作为重庆市民,若涉嫌非法经营,理应由重庆公安侦查处理,何以辛苦成都公安跨省抓捕?
以上两点,期待成都公安普法讲解。
其实,最近对成都公安颇有印象,是因为成都公安的主动作为、重拳出击非常频繁:
1月16日至18日,成都公安三个分局连发三则警情通报,分别以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措施处置了三起涉嫌在网络上抹黑成都,将成都城市形象与同性恋关联的案件。(图3)
刻板印象要不得,对虚假摆拍、恶意抹黑的自媒体博主,下架视频、处置账号,都很合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惩戒,也在人们的理解范围内。
刑事拘留?寻衅滋事罪?对一条“吸阳气”的视频如此定性处理确实有些超出我的认知。
当然,成都市维护城市形象的决心大家都感受到了,成都市通过公安来展现这一决心的操作方法大家也看到了。
动用公安来解决城市治理面临的问题,快、准、狠,蓝底白字,一锤定音,实在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城市治理思路。
不过近年来,国内其实很少见到有省会级城市如此高强度、高密度地动用公安力量来推动城市治理。成都的做法可以说是一种创新探索,不知道能不能总结出一些经验来推广全国。
我个人对这一模式是怀有警惕的:
上一个大规模动用公安力量来开展城市治理的城市,是2009年的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