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居住了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老房子,突然被告知是“违章建筑”,面临零补偿拆除时,我们该怎么办? 请记住一个核心原则: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绝不简单地等同于违法建筑。 法律是公正的,它尊重历史。国家征收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早已明确:对于因历史原因、政策原因或政府管理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不能“一刀切”地认定为违建。最高法曾明确指出,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无证房是违建,就应将其视为合法建筑。 为什么?因为大量无证房的背后,是复杂的时代印记。可能是八十年代前法规不完善时期的建设,可能是房改政策的过渡产物,也可能是基于对政府默许行为的信赖。简单地用今天的标准去审判昨天的行为,这不公平。 那么,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八个字:尊重历史,照顾现实。 处理时必须区分不同年代、不同情况。对于1984年前建造的老房,应基本按合法建筑补偿。对于之后建造、但实质符合规划或不影响公共利益的房屋,也可以通过改正、罚款等方式予以合法化。真正必须拆除的,只是那些严重违反规划、且无法补救的建筑。 即便被认定为违建,您也拥有法定的陈述、申辩权,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正义是守护我们权益的盾牌。 朋友们,城市的更新与发展,不应以牺牲普通百姓的合法安居权为代价。法律的精神在于保障公平正义。面对简单粗暴的“违建”认定,我们有权依据事实和法律,要求一个公允的处理和合理的补偿。 法治进步的光芒,应当照亮每一处基于历史与生活的合理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