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经济犯罪报案,常常立不了案?陈律师告诉你:这背后,其实横着一道“刑民交叉”的难题。 很多经济犯罪,都藏在合同纠纷的外衣之下。比如,对方伪造了合同、虚开了票据。你去法院打民事官司,法官主要看证据的形式,比如有没有盖章签字。但对于这章是不是假的、合同是不是后期伪造的,民事法庭很难、也通常无权去侦查。官司可能判了,但犯罪线索却被埋没了。 当你拿着这些疑点去公安机关报案,又会遇到另一堵墙。为了防止公权力插手经济纠纷,公安对这类案件的立案极其慎重,担心办成民事纠纷。于是,案子就卡住了:法院审不出真相,公安又难以介入。 那路在哪里?关键在于打通“法院移送”这座桥梁。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你能通过专业调查,比如申请审计、鉴定,固定住对方涉嫌犯罪的初步证据,并说服法官,那么法院就应当中止民事审理,将犯罪线索正式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法院的移送,启动侦查就水到渠成。 所以,破局的核心,不在于反复报案,而在于在民事诉讼阶段,就用专业的眼光发现线索、固定证据,主动推动程序向刑事领域转换。这需要洞察本质的眼光,更需要对诉讼程序的精湛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