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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孕36周堕胎案”孕妇被检方求刑6年,称“以为腹中是死胎”】海外新鲜事热点

【韩国“孕36周堕胎案”孕妇被检方求刑6年,称“以为腹中是死胎”】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韩国一名20多岁的孕妇在怀孕36周时接受终止妊娠手术,因被指控杀人罪而被起诉,检方要求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涉事医院的院长和主刀医生分别被要求判处10年有期徒刑和6年有期徒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于26日对因涉嫌杀人被移交审判的孕妇权某、80多岁的医院院长尹某及60多岁的主刀医生沈某等进行了终审。本案源于2024年6月,权某声称在怀孕36周时接受了终止妊娠手术,并将其过程制作成YouTube视频发布,从而引发争议。随着争议扩大,权某删除了视频,但保健福祉部以涉嫌杀人罪将权某和沈某移送警方调查。2019年4月,韩国宪法法院对刑法中“堕胎罪”条款作出违宪决定后,后续立法未能跟进,自2021年起,韩国进入终止妊娠无法处罚的“立法空白”状态。在此情况下,警方和检方认为,对于在子宫外能够存活的36周胎儿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可以适用杀人罪。此前,曾有一名医生为怀孕34周的女性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导致婴儿在存活状态下出生后被故意致死,该医生于2021年在韩国大法院被终审判决杀人罪成立。当警方以杀人嫌疑调查权某等人时,市民团体“开放网络”批评称,“适用杀人罪无异于‘堕胎罪’复活”。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胎儿是在母亲腹中死亡,还是在出生时存活。尹某和沈某起初否认指控,称“取出婴儿时已是死胎状态”,但在审判过程中承认了部分嫌疑。相反,权某则主张称:“虽然委托了以堕胎为目的的手术,导致胎儿死亡,但并无杀人故意。”在当天进行的被告人讯问中,检方持续以权某已经知晓胎儿是在手术后死亡为起点进行了追问。检方向权某提问:“胎儿是否在腹中死亡(对你来说)是重要的问题吗?”“不管胎儿是出生死亡还是出生活着,对你来说终止妊娠不才是最重要的吗?”“(如果腹中是死胎与否)那么重要的话,你不是应该询问一下吗?”等问题。权某回答:“医院当然告知(胎儿会在腹中)死产,所以我根本没有想过其他可能。”“如果告诉我胎儿可能会活着出生,我本可以进入未婚妈妈设施生下孩子。”随后,当审判部问道:“你说如果知道胎儿能活着出生就不会去医院,是这样吗?”权某回答:“是的。本可以进入未婚妈妈设施生下孩子,或者自己抚养,或者送去领养,总之我会生下孩子。”当天,检方要求对权某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表示:“可以相当程度地认定权某至少模糊地认识到胎儿在剖腹产手术开始后死亡。”检方指出:“权某主张其仅有堕胎的故意,并无杀人的故意。”“但权某从未明确询问胎儿何时死亡,仅表示相信通过中间人确认的事实。”“即使医院告知胎儿会死产,权某也理应询问医疗团队是否确认胎儿死亡,但她完全没有表现出关心。”对于尹某,检方指出:“其利用法律空白状态,实施了侵害生命权的重大犯罪。”要求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500万韩元罚金及11.5016亿韩元的追缴金。权某的辩护律师在最终辩论中强调,权某从未有过杀人的故意,也并不知道胎儿会活着出生并由医疗人员致死。辩护律师表示:“权某根本无法想象活着出生的婴儿会被致死。”“这一点从权某甚至将堕胎过程原封不动地公开在自己的YouTube频道上也可以看出。一个有杀人故意的人,绝不会将其制作成全世界都能看到的视频并上传。”辩护律师还强调,本案是在“立法空白”状态下发生的事件。辩护律师表示:“在此过程中暴露出的制度空白、对妊娠和分娩支持体系的缺失、社会安全网的丧失,使得权某也成为了又一个受害者。”“(宪法法院作出违宪决定后)国会未在时限内进行任何立法,导致自2021年1月1日起堕胎罪完全失效。此后至今,关于根据孕周限制、高孕周终止妊娠范围等的刑事处罚标准并不存在。”辩护律师表示:“在宪法法院的决定和当前的立法讨论趋势下,权某认为通过体内导致胎儿死亡的方式终止妊娠不属于犯罪,这在法律和社会层面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认知。”权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因我的过错导致珍贵的胎儿离去,我感到非常抱歉和愧疚。我将用一生反省并向孩子祈求原谅。”“因为我的行为给国民带来了困扰,真的非常抱歉。”对权某等人的宣判日期定于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