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卡在中间, 爸妈和我各说各话, 到底谁在怕输? 最近跟家里吵了三次彩礼的事。 我爸说隔壁老李家儿子给了18万,我妈掰着手指算我上大学花了多少,连我实习那会儿租房的钱都翻出来。 我没拦着,就掏出手机,把去年民政部发的彩礼中位数12.8万截图甩在桌上——甘肃那边确实有25万的,可上海压根不到6万。 上礼拜陪姑姑去绍兴一个村子,看见墙上贴着红纸写的“彩礼公约”,上限是当地年收入两倍,超的自动进夫妻账户。 她说那儿吵得少,因为早把话摊开了。 前几天在社区中心碰见沈阿姨,62岁,糖尿病打胰岛素好几年了。 她没要彩礼,只要男方每月多打2000块进她医保绑定的银行卡。 药费自付部分真不少,医保只报三成多。 我翻了翻手机里保存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5条写得清清楚楚:彩礼性质是附条件赠与,不能当买卖。 那晚我关灯前,把“婚前财产公证”几个字搜了出来,页面还没看完,就睡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