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A股简称:中毅达,代码:600610;B股简称:中毅达B,代码:900906)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中小投资者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在392起案件中被判承担赔偿责任,合计赔付金额499.67万元(含诉讼费),该事项将对公司2025年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源于2020年2月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当时,中毅达因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被责令改正并罚款40万元,由此引发中小投资者集体索赔。2025年,公司陆续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起诉金额合计1769.77万元。
经贵阳中院审理,上述案件已全部审结。具体情况如下:
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392件,赔付金额合计499.67万元(含诉讼费);
原告撤诉的案件277件;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6件,其中3件原告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毅达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上述判决结果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处理诉讼事宜,并持续关注未结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