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嵊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黄泽镇中心小学异地新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黄泽镇中心小学异地新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黄泽镇中心小学异地新建项目”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黄泽镇中心小学异地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拟用地总面积34080平方米(51.12亩),其中小学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45亩),道路用地面积4080平方米(6.12亩)。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楼、生活服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学校配套道路等建设,添置设施设备及其他。
二、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嵊州市黄泽镇滨江路1号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宏正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710室
四、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项目前期相关资料依据文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2)前往所在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及公示工作,初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收集整理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的意见或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风险等级,上报备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项目)、项目对其日常生活及工作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机构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有效期: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3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