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联合检查以大中型商超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资质、台账、质量、标准”四大核心维度精准发力。一是检查食盐零售单位是否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核验供货方资质证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从源头杜绝无资质经营行为;二是查看经营主体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食盐经营者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留存完整进货凭证,确保台账登记信息齐全、可追溯;三是排查是否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三无”以及销售散装食盐等违法行为,全力净化食盐市场秩序;四是检查所经营食用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内蒙古地方要求,重点核验碘含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坚决打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盐、从非法渠道购销食盐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未加碘盐“未加碘”显著标注情况,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执法人员还同步开展了普法宣传,向群众及经营者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非食用盐、不合格碘盐的危害,引导消费者与用盐单位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盐,强化安全用盐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