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小走了,车祸。在医院走廊,七八个拿着欠条的人把他老婆围中间要钱,她直接瘫地上了,就喊“命都没了你们还要怎样”。我默默退到消防通道,手里攥着心里那张没写的借条。 他三年前开饭馆,问我借了15万,说得好好的,周转一下。因为我们关系铁,就没写东西。十年前他还借过3万,那次写了,欠条我还收着。现在人没了,剩下他老婆带着四岁娃,站都站不稳。 听说他外面欠了得有50来万。那个拿20万欠条的大哥手都在抖,他老婆就重复一句:“你去找他要吧。” 法律规定,债务是得继承的,房子、存款这些遗产,得先还债。可我看她连站都站不住的样子,那两张欠条,我真不知道该不该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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