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并相约在酒店开房,第一次见面就发生了关系,因为女子发现男子和照片上的不是一个人,就想断了联系,结果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第一次开房时,男子就偷拍了女生的裸照,以发布裸照威胁与其发生关系,后来,女子不堪其扰报警,男子因强奸罪一审获刑3年。 其实,第一次见面,如果觉得这个人和照片上的不一样,就可以直接拒绝走人,而不是见了面还发生了关系,作为男人我是不太理解女子的开房的初衷。见面的人和照片上看到的是不是一个人,难道第一次见面看不出来吗?为何还要发生关系呢?性行为就这么随意吗? 当然,我更不理解的是男子,既然人家都不想联系了,说明人家也不想和你往下发展,又偷拍人家裸照,又威胁别人,实在是品行太差,被判三年也没有什么可同情的。 我认为,不管是什么方式的交友,相互之间都多一些坦诚,合适就往下走,不合适各自安好,别搞一些下三滥的手段,害人害己。我同时也对女性朋友提个醒,不要第一次见面就先上床,这不是相处之道。一旦你一见面就上床,似乎就有某种默认,既然觉得不合适,干嘛还要发生第一次,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