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TV-华龙网讯(陈雨实习生李星妮)12月29日,2025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行刑衔接”)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松介绍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李松介绍介绍,2025年,在重庆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精神纵深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涪陵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污染环境案件查处支队等3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生态环境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表扬。
具体而言,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发力推进:
夯实制度保障筑牢法治根基
在机制建设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督办等10项核心联动机制;市公安局会同市高法院、市水利局等部门出台《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十条措施》《重庆市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协作机制》,覆盖环境损害修复、水域岸线保护、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
在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标准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予强制清单》,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市高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出台污染环境罪量刑指引,为刑事司法裁判提供明确依据;市检察院牵头加快建立公检法与行政机关双向衔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处罚与量刑规范持续优化。
创新联动机制凝聚治理合力
在案件办理中,推行“一案三查”责任追究模式,即针对具体案件,同步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形成全方位追责体系。2025年,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28件,追究刑事责任646人;全市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185件。
在司法修复上,将司法机关的专业职能与社会各方力量的协同治理相结合,形成“司法主导+社会参与”的复合修复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区县全覆盖,为生态修复提供实体平台。同时,还打造了一批专业化司法保护基地,比如,市高法院与市林业局等单位设立重庆市千年古树司法保护基地,签署“司法+保险”协作保护框架协议,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
在公众参与上,重庆市搭建行刑衔接一体化有奖举报平台,实现群众举报线索“一电直达”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举报奖励“一奖覆盖”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两类线索。2025年,该平台累计受理并核查群众举报2300余起,兑现奖金50余万元,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起全民共治的生态治理格局。
打通“衔接链条”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以“协同高效”为目标,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度融合。在会商研判环节,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行刑衔接工作,联合组织专业培训和业务交叉学习。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联合调研论证,2025年,累计会商移交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16条。
在案件移送环节,坚持“双向移送”原则,即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构成行政违法的线索,移送给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受理环境资源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12个,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反向移交环境资源违法线索69个。
在提级调查介入环节,推动查办关口前移,实施提级参与督办。比如在查处印刷行业非法处置废显影液系列案件中,市生态环境局分享“巴渝治废”系统信息,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整合税务、交通运输相关数据,提前介入,查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件、环境违法案件1件。针对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案件,实施提级查办、联合督办,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3起重大案件。
强化联动执法彰显打击成效
一方面,建立“公安+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动执法,包括协同开展秋冬季治气“百日攻坚”及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例行督察等工作。2025年,公安与环境资源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300余次,共查处污染环境行政违法行为805起,办理涉及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重大案件33件;公安机关共侦破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525起、抓获1109人。
另一方面,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深化“长江禁渔”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电毒炸”、团伙化、链条式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连续4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动,连续3年推进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整治,连续2年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整治。
发布会现场,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高法院共同确定的7起重庆市2025年度“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发布。这批案例涵盖多种生态环境违法类型,包括重庆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重庆市某机械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案、李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陶某某及刘某污染环境案、某建筑劳务公司污染环境案、忠县检察院督促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政公益诉讼案、重庆某物流有限公司及梁某某污染环境案。上述全链条、多类型的办案实践,充分体现了多部门协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