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是潘金莲,大家别拿“淫妇”的标签框我——若生在那个把女人当物件的年代,我首先要扯掉的不是西门庆的衣角,是武大郎那间漏风的草屋,是“三从四德”勒在脖子上的绳。 谁愿一辈子守着矮凳上的炊饼?可我能去哪?官府不替弱女子断“错配”的婚,娘家把我当泼出去的水,连说句“想识字”都要被街坊骂“不守本分”。若真有机会,我不会去勾西门庆——我会攒够碎银,逃去没熟人的镇上,哪怕摆摊缝补,哪怕睡破庙,也比困在“潘金莲”这个名字里,最后落个被武松砍头、被骂千年的下场强。 别问我“为何不乖乖认命”,要问就问那个年代:为何女人想活成自己,就只能是“罪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