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11月27日,东莞盟大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已对李某等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二、邮寄方式。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包括报案书及投资合同、银行流水、身份证件、银行卡、宣传资料等复印件)邮寄至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沽网坊235号东莞市公安局盟大专案组。
三、电话方式。可拨打0769-22282110专案组电话报案。
上述3种登记报案方式等同于亲临公安机关报案,如确有需要,可就近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居住地公安机关会将报案材料移交南城分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实反映案件情况,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