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80多岁的陈老太因年纪大睡不着,凌晨五点出门溜达。她来到一片私人鱼塘,见有免费粽叶便想摘,不顾鱼塘有围墙和门,擅自闯入。结果被寄养在院里的两只烈性犬撕咬,不幸去世。老太家属要求鱼塘承包者和狗主人赔偿53万,鱼塘主人觉得冤,出于人道主义赔了20万,狗主人却拒不赔偿,家属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那天凌晨五点,80多岁的陈老太像往常一样,揣着个小布包出了门,想着趁天早溜达溜达,说不定还能顺手摘点野菜、芦苇之类的,这是她一辈子养成的习惯,在她眼里,田埂边、水边长的这些东西,都是大自然给的免费馈赠,摘点回家再寻常不过。 溜达着,陈老太就走到了村边一片私人鱼塘附近。这片鱼塘是老祁父子承包的,周围围着一圈围墙,还装了几道门。可陈老太没太当回事,她想着就是片鱼塘,说不定里面长的粽叶没人要,看着那丛鲜嫩的粽叶,心里直犯嘀咕:“摘点回去包粽子,省得花钱买了。” 她没多想围墙和门的意义,也没意识到这是私人领地,更没察觉到潜在的危险,自顾自地就绕着围墙找了个空隙,擅自闯了进去,一门心思就想着摘粽叶。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片鱼塘里不光养鱼,老祁父子还搞了个副业,帮人寄养宠物。 因为村里年轻人外出打工,不少宠物没人照看,老祁父子就接了这个活,却没办任何备案手续。而当天寄养在这儿的,是两只烈性犬,平时都得单独关着,攻击性极强。 陈老太刚走到鱼塘深处,靠近关狗的地方,那两只烈性犬突然挣脱了束缚,猛地扑了上来。 毫无防备的老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两只大狗扑倒在地。等早上八点,鱼塘主小祁推着饲料车去喂鱼时,远远就看到狗圈附近一片狼藉,走近了才发现,两只狗满嘴是血,而不远处的草丛里,陈老太已经没了气息,她那个小布包里,还装着没来得及摘完的粽叶,散落在一旁。 好好的人说没就没了,陈老太的家人悲痛欲绝。冷静下来后,他们找到了鱼塘承包者老祁父子,还有把狗送来寄养的申先生,提出了53万元的赔偿要求。在他们看来,老人出事,鱼塘主没管好场地和狗,狗主人养烈性犬还随意寄养,都得负责任。 这边老祁父子得知出了人命,也慌了神。他们觉得自己挺冤的,鱼塘是私人领地,陈老太是擅自闯进来的,而且狗也不是自己的,怎么就落到要赔钱的地步?可看着老人家属悲痛的样子,再想着事情确实发生在自己承包的鱼塘里,出于人道主义,也怕影响自己的鱼苗生意,老祁父子还是硬着头皮先给了20万元赔偿,想着能多少弥补一点,也希望这事能有个缓冲。 可另一边的狗主人申先生,态度却强硬得很。他觉得自己把狗交给了鱼塘主托管,狗出了问题就该由托管人负责,跟自己没多大关系,不仅拒不赔偿,后来还干脆玩起了“消失”,电话不接、消息不回,压根不想理会这事儿。 家属见狗主人这么不负责任,一气之下,直接把老祁父子和申先生都告上了法庭。庭审时大家才知道,申先生寄养的这两只狗是烈性犬,早就被列入了《上海市禁养烈性犬目录》,就算他手里有本外地办的养犬证,在上海私养这种狗本身就是不合规的。 而且法院现场勘查时还发现,鱼塘里关狗的笼舍特别简陋,只有一米五高,锁扣也是最简易的那种,一拨就能开,完全起不到防护作用,鱼塘外围也没装醒目的“内有恶犬”“私人禁地”警示牌,只有个埋在草里、字迹模糊的承包木牌,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老太虽然擅自闯入私人领地有一定不妥,但并没有到故意寻死或者重大过失的程度,承担的责任很有限。真正该负责任的是狗主人申先生和鱼塘主老祁父子:申先生养了禁养的烈性犬,不管狗是自己管还是交给别人托管,只要伤了人,他作为饲养人都得承担主要责任;而老祁父子作为场地管理人和狗的托管人,没做好安全防护,也没尽到警示义务,得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判决下来,扣除老祁父子已经支付的20万元,申先生还得再赔偿30万元。可申先生一开始还拖着不付,直到两个月后,才把这笔赔偿款付清。 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就因为几片免费的粽叶,夺走了一位老人的生命,还让两个家庭卷入了纠纷和赔偿中。陈老太一辈子节俭,没想到最后会因为这点小念想丢了性命;老祁父子图省事搞寄养,没做好防护,赔了钱还惹了麻烦;申先生明知是禁养犬还私养,拒不负责最后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私人领地不能随便闯,养宠物得守规矩,尤其是烈性犬,不能心存侥幸;而场地管理者也得尽到责任,该有的警示和防护都不能少,不然一旦出了事儿,谁都脱不了干系。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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