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第107条规定: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这就是敌国条款,是二战后为防止法西斯轴心国再次威胁世界和平而制定的安全安排,该条款赋予反法西斯同盟国在战后对敌国采取军事或行政行动的合法性,无需等待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旨在快速遏制潜在侵略。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多次推动删除敌国条款,但至今未被正式删除。因为修改联合国宪章需联合国三分之二会员国批准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同意。当前,日本军国主义复活,这一条款更没有删除的可能性了,中国作为安和国常任理事国,是不可能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