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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公共区域电费由谁来承担?

近日,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是一写字楼的商户,之前公共区域的照明费用均由物业承担,但上个月物业突然断了公共区域的电,要求商户承担此笔费用,大家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合理,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王女士说,他们是海湖星城1号楼A座写字楼的商户,租赁房屋经营已经有四五年了,因每层楼有一间公共卫生间及杂物间,一直以来水费都是由商户们轮流向物业交纳,而楼道等公共区域的照明则是由物业承担,大家也是按期交纳物业费。十月下旬,物业莫名停止了卫生间及楼道公共区域的照明,卫生间内一片漆黑,楼道等公共区域到了晚上也是没有任何照明,大家向物业反映后,得到的答复却是公共区域的照明要由各楼层轮流交费才能使用。大家对此很是不解,商户已经按时交纳物业费了,为何还要承担公共区域的电费,而且这种强制断电的行为也让大家很是气愤。

记者调查

11月19日,记者来到海湖星城1号楼A座,随机走访了多个楼层,发现16楼、18楼卫生间照明正常,但公共区域顶部的照明灯不亮;14楼、20楼公共区域和卫生间均无照明。记者从商户那里了解到,其中13至22层为租户,被迫停电后一些商户不得已只能交费,但有的交了费至今还未恢复用电,公共区域的照明灯也被关了。

商户李女士说:“说停电就停电,一点征兆都没有,因为是写字楼基本大家下午五六点也都下班了,楼道照明影响不大,但卫生间没有窗户,上厕所还要拿手机照亮,不仅给大家造成诸多不便,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部门答复

就此,该楼栋物业工作人员说,商户交纳的物业费中只包含保洁、公共设施维修等费用,不包含公共区域的水电费。此前该楼栋产权单位委托青海九洲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转租,故在转租期间公共区域的照明费用由物业和开发商承担,目前转租合同到期,现由产权单位自行租赁,所以他们不再承担公共区域照明费用。安保人员在晚上巡查时发现有一些楼层人员离开后没有关灯,为了节约用电便会将公共区域照明灯关闭,遇到加班或经营较晚的情况,可自行打开楼道照明开关。针对交了电费还未恢复用电的商户可与物管员联系,核实后恢复,若商户认为交纳公共区域电费不合理,可直接与产权单位协商处理。记者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