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晚报讯(记者樊朋展)连日来,永济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将近期查获的两起酒驾案例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10月31日20时47分,吕某驾驶无牌微型汽车行驶至永济市舜都大道涑北岗南200米处,被永济交管大队蒲州中队联合公路巡警查处。经查,吕某驾驶微型汽车未悬挂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11月1日21时45分许,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永济市涑水西街六福商务酒店附近,被永济交管大队蒲州中队联合公路巡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