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快来听听,山西“摔狗反杀案”中,原告律师说的什么话,这算颠倒是非黑白了吗? 逮着别人的职业,“杀猪匠”来混淆视听,杀猪匠只是一个营生,并不代表是杀手,也不代表有威胁。 有个网友说得好,他说被告以前是屠夫,首先一个人的职业不分贵贱,同本案没关系,其次正因为其职业关系,家有剔骨刀很正常,不是预谋拿刀反击,而是被逼无奈,被迫反击的本能反应,符合正当防卫条件! 作为原告律师,说话不严谨,不了解事实真实与否,一再强调原告只是上门要个说法而已,还美其名曰就是调解两家矛盾,只有三个人去了,后面被监控爆出,开头明明去的是四个人,而且已经出现了暴力砸门搞破坏,强行进入。 可律师还说,没有跟他们肢体冲突,那砸掉的门,砸掉的玻璃,被告为了护住家里的老婆和女儿,全身的伤又是哪来的? 一个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都撒谎了,还有公正可言吗,谁信?职业操守都要守不住了。 (图片来自网络视频)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