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临近年底
年终奖成为打工人最期待的“惊喜”
可公司说经营困难
年终奖就拖着不发
辞职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今天咱们就通过这个真实案例
聊聊年终奖那些事儿

●案例分析
本案中,面对阿芳的请求,成都分公司于仲裁期间确认以下事实:2023年度阿芳应获年终奖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其中5000元已支付,剩余5000元因经营困难尚未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已明确承诺发放年终奖且存在未足额支付情形,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足额部分的差额。
本案中,用人单位既已明确年终奖具体金额并确认存在未支付的事实,劳动者依法享有主张该款项的权利。阿芳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故仲裁委予以支持,裁决用人单位应支付该笔年终奖。用人单位以经营困难等事由进行抗辩,均不构成法定免责事由。
同时,鉴于成都分公司系该节能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依法应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本案所涉年终奖款项最终应由总公司履行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