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老汉,面对持械破门夜闯围殴者,勇敢反抗的行为,绝对是正当防卫,必须无罪释放!同时追究其他闯入者的法律责任! 持械、破门、夜闯、群殴。这几个词,哪一个不让人神经紧绷,心惊肉跳? 如果,一个社会,这样的现象成为普遍现象,谁人不需要习武练功,刀剑傍身?谁家不需要时刻警惕,严防死守?那还有和谐和平和顺和美吗?那还叫岁月静好吗? 如果有人要把“持械、破门、夜闯、群殴”看成正常行为,那人绝对是强盗恶霸,绝对是扫黑除恶的对象! 法治社会,一切都要在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下进行,任何人、任何行为,只要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就必须接受惩罚。 不管谁,你家养了狗,就得对狗进行管理。一是不能让狗伤人,二是不能让狗破坏环境卫生,环境秩序。 如果你家的狗,仅仅只是拉屎撒尿,破坏了环境,污染了道路,尽管显得狗主人缺德,那还只是道德层面的过错。你只是成功地赢得了大家的鄙视,大家对你也还无可奈何。即使心里不高兴,最多背后骂你几句。反正你对你的祖宗八辈也不是太在意。你的岁月也还能静好。 但是,当你的狗咬人了,人家可不会惯着你了。人家暂时对你狗主人无可奈何,但是对狗可不会客气。打伤,打死,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狗权都不应该大于人权。你本人地位再高,势力再大,家里再有钱,都不能让你家的狗,比人更尊贵,更应该受到保护。因此,只要你的狗伤人了,打伤打死,都是你管理不善的结果。你如果因此和别人发生冲突,那就说明你做人的良知彻底丧失了。 因为,真正有良知的人,养狗和管理狗,是不可分割的。狗狗不能污染环境,狗狗不能伤害他人,这是底线。如果狗狗污染环境了,就要及时清理。如果狗狗咬人了,就要道歉,赔偿。这才是有良知者的作为。如果自家的狗,因为管理不善,咬人了,被打死了,这时首先应该先考虑到被咬者的情况,主动赔钱,让人家打狂犬疫苗。而不是追究人家的责任。 即使觉得咬得不重,被咬者不应该打死狗,也应该到派出所报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自己私下解决。 即使自己私下解决,也不应该夜间持械砸门硬闯,对被咬者家人进行围殴!这样做了,就是强盗,就是无视法律,就不是解决问题的,就是耍横欺负人的。 对于这样的恶行,任何人、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 国家应该明确,私人住宅,是人们群众最后的安全堡垒。除了公安机关下令,上门搜查,或者上门抓人,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行侵入私人住宅。如果不经同意,强行侵入,房主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利。 具体到山西这个狗咬人之后,狗主人持械砸门夜闯围殴遭反杀的案件,被杀者完全是罪有应得! 再次表明观点,狗咬人就是狗主人的责任。狗被摔死,是罪有应得!狗主人持械夜闯民宅,被反杀,反杀者就是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同时追究那些没有被杀的闯入者的法律责任。 笔者希望,通过山西这个案件,让人们对不经允许,强行闯入住宅的施暴者,敢于行使无限防卫权利。 倘如此,才能让恶人收敛,让善良者在自己家中睡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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