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通报
9起涉海涉渔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近期,金普新区坚决贯彻省、市渔港渔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红线,现将9起典型违法案例通报如下,望广大渔民引以为戒:
1.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
2025年9月19日,执法人员在大魏家街道海域巡查发现辽大金渔81**8捕捞渔船,船东王某某违反捕捞许可证作业类型进行捕捞作业,同时该船只还违反招用未按规定取得渔业船员证书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2000元、并处停航整改的处罚决定。
警示:渔业船舶作业要按照捕捞许可证规定作业类型从事捕捞作业,不得违反作业类型。渔业船舶出海作业需要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证书,随船人员要配齐普通船员证书,船员持证上岗是渔船适航的重要标准之一。
2.擅自拆卸北斗导航安全设备
2025年9月11日,执法人员在大李家海域巡查时发现辽大开渔养11**8养殖渔船,船东王某某擅自拆卸北斗、超载人员;2025年11月3日,辽庄渔61**7捕捞渔船,船东徐某某的船位信息与北斗定位严重不符,经比对核查发现,该渔船擅自拆卸北斗导航安全设备并将北斗导航安全设备放置于小型木质摆渡船上,试图逃避北斗平台船位动态监管。按照《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依法分别作出责令停航整改、罚款20000的处罚决定。
警示:北斗船载终端设备能够持续报送渔船动态船位信息,如渔船遇险,北斗监控24小时值班平台可随时掌握船位信息并组织开展救助行动,进而保障遇险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拆卸北斗、AIS等导航安全设备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触犯危险作业刑事犯罪。
3.渔业船舶超载人员出海作业
2025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在巡查杏树海域时发现辽大开渔养21**9、辽大开渔养21**9渔船,船东刘某和许某某涉嫌超载人员出海作业,严重威胁海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执法人员随即登船检查,通过查验渔船安全证书核载人员数量,证实了上述渔船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出海作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渔船分别作出罚款6500元的处罚决定。
警示:渔船核定乘员数量是基于船舶设计稳定性、救生设备配置、抗风险能力等关键因素科学确定的,超载人员出海作业属于严重违反了渔业安全的相关规定,其危害不容忽视。
4.渔业船舶超风级出航作业
2025年10月17日,执法人员在大风天气渔船管控期间,通过涉海渔船智能监控系统发现辽大金渔85**9、辽大开渔养21**8,船东大连某某渔业有限公司和邵某某违反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大风及恶劣天气渔船禁止离港的管控指令,擅自超风级出航作业,严重影响海上渔业生产安全秩序。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金普新区海洋渔业执法队依法对上述渔船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警示:发布的大风及恶劣天气禁离港指令,是基于气象预警、船舶抗风等级、海域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安全管控要求,超风级出航作业本质是漠视生命安全、挑战监管权威的违法行为,其潜在危害远超想象。
5.打处套牌渔船
2025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在渤海海域巡查工作中发现辽大金渔养71**0、辽大金渔养21**2,该两艘船只疑似存在套牌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上述渔船当场予以查扣,待靠港核验。经船检部门核验,渔船与证件不符。船东王某某和王某因涉嫌套牌船舶,依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套牌船舶予以没收。
警示:套牌船舶脱离监管,不仅破坏渔业资源、扰乱渔船管理秩序,而且存在巨大水上安全生产隐患。广大渔民及船舶经营者务必坚守合法经营底线,切勿购买、使用套牌船舶。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11月13日
(金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