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整根带着皮的玉米,直接扔进锅里煮。 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真的,我先是笑,然后就有点想哭。 这当妈的理直气壮:“我不知道要掰下来啊?反正我不吃,让他爸吃!” 真的,教科书级别的“鸡飞狗跳”。 两个人,放下广东的N套房,跑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租房子,给儿子陪读。结果呢?俩人谁都不会做饭。桌上永远是外卖盒子,唯一自己动的“大餐”,是把海参、排骨、米粉一锅乱炖。 儿子当然不吃。 亲儿子,实力嫌弃。 然后当妈的就开始对着镜头“卖惨”:你看看我这住的什么地方呀!我太惨了! 很多人看到这儿估计又要开喷了:有钱人装什么惨?不会做饭请个保姆不就完了? 但你品,你细品。 她真的在抱怨租的房子不好吗? 不是。 她抱怨的是,想给儿子做顿饭,却连玉米皮要不要剥都不知道。 她抱怨的是,原来“家”的感觉,不是有房、有钱就行,而是要会做饭,要有烟火气,而这些,她都还没学会。 这哪是惨啊。 这是一种手忙脚乱的幸福。 一个失而复得的家庭,正在用最笨拙、最可笑的方式,重新学习怎么“在一起”。 过去十几年,孩子不在身边,他们可能从没想过厨房长什么样。现在,为了儿子,他们愿意从“把玉米整个下锅”开始学。 这比任何完美的表演都动人。 所以啊,别再心疼那个被奶奶“惯”得不会做饭的妈妈了。 我们应该羡慕那个,能吃到妈妈亲手煮的、没剥皮的玉米的儿子。 因为那根傻乎乎的玉米里,藏着一个家庭最笨拙,也最滚烫的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