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最新公告: 1.雇佣非法入境外国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介绍非法就业外国人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 这组数据出来后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应该这样做,对待违法行为就要坚决。 深圳的做法也是管理与服务做得最好的一种体现,为何全国都不能这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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