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起诉病重父亲腾房!房子是父亲所买,法院判决引热议! 珠海一留学生小美,为凑留学和深造费用,将病重父亲及姑姑告上法庭,要求腾退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 原来,这套房是2008年小美父母所买,2010年登记在6岁的她名下。2013年父母离婚后,小美随母亲生活,与父亲日渐疏远。父亲2010年突发脑梗,开颅手术后生活无法自理,全靠姑姑照料,二人一直住这套房,父亲名下无其他房产,也无能力另行租房。小美多次协商腾房无果后起诉,称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支配。 针对此情况,法院审理后驳回诉求,认为小美幼时获赠房屋基于亲子关系,如今仅以产权登记要求病重父亲腾房,既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也违背赡养父亲的法定义务和公序良俗。 此判罚曝光后,网友看法不一。有网友说,“父亲买的房登记给她,自己病重却被赶,这女儿太凉薄了。” 也有指责道,“赡养老人是义务,不能只想着自己的利益,法院判得对!” 还有网友表示,“就算有经济压力,也该想别的办法,起诉病重父亲实在说不过去。” 这事看下来,周少觉得房子虽登记在小美名下,但本质是父母的关爱馈赠。父亲病重无依无靠,作为女儿不仅不赡养,反而索要住房,既违背法律义务,也伤了亲情。 法院的判决守住了公序良俗的底线,也提醒所有人:亲情不是利益交换,赡养父母是刻在骨子里的责任,不能被功利心冲淡。 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怎么看呢?#寻美三湘# #长沙新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