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河道砂石电子采运管理单制度、实行河道采砂监控管理制度……”日前,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的通知》,对如何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做出硬性规定。
根据砂石资源采集现状,沅陵县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执法体系,强化河道采砂监管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为确保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有序、规范、安全,将沅陵县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分为四类进行管理:在已批复的河道采砂规划区的可采区实施河道采砂作业管理、河道(航道)疏浚类砂石综合利用管理、河道岸线生态整治、交通道路(桥梁、道路等)、农业开发、集体公益事业等工程项目用砂需求管理和农村村民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河道砂石管理。
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行,将强化采砂(清淤疏浚)现场监管,严格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砂石经营收益管理。同时,建立联动机制,切实规范好全县河道采砂秩序,建立河长统一领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完善与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凌长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