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徐明锋)10月5日,记者获悉,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件,因违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被罚款合计471216.3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调查结果指出,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违规总金额合计378393.11元,涉及违规使用医保金额243782.33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总金额合计348680.89元,涉及违规使用医保金额227433.97元。
据悉,8月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依法对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作出罚款243782.33元的行政处罚;依法对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作出罚款227433.97元的行政处罚。
[内容审核:黄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