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龚大姐捡到22个金镯子价值40万,大姐赶紧报警上交,失主韦女士表示非常感谢。韦女士表示这40个黄金镯子是员工不小心给扔掉了,为表示感谢,韦女士给热心市民龚阿姨和邹警官赠送了锦旗。 据大象新闻7月16日报道,我们身边总是不乏这类人群,拾金不昧、争做热心好市民。正是这群可爱的人们,才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来自广西的龚女士,有一天吃好晚饭,她照例在家附近散步。走到了航二路的时候,发现路边的垃圾堆有一个包装非常精美的盒子。 龚女士当时心想,也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但是这个盒子看着还不错,带回家说不定还可以装点生活用品什么的。于是,龚女士就把这个盒子给带回家了。 到家之后,正好儿子也在家,龚女士跟儿子说,今天散步在路边给捡到了一个被人废弃的盒子,因为看着还挺实用,扔掉也怪可惜的,就给带回来装装东西,装点小物件什么的也可以的。 儿子当时倒也是被这个包装还不错的盒子给吸引住了,说着就让龚女士给打开看看,看看里面到底可以装什么。就在俩人打开盒子的那一刹那,俩人都傻眼了,为什么呢。 只见,盒子里面满满当当地装着几十个金镯子呢!这大金镯子、闪闪发光、彷佛在跟龚女士母子招手:快来啊,快收起我吧! 俩人傻眼了有好久,然后才突然反应过来,母子俩对金镯子进行清点,好家伙,一共有22个大金镯子!儿子看了赶紧跟龚女士说,妈,这个盒子我们可不能要,这些金镯子要赶紧上交到警察局去! 说着,母女二人赶紧跑到公安局去,及时将手里的盒子进行了上交。警察对金镯子作了清点之后,对金货估值之后对母子二人说,这些金镯子加起来足足有40多万!你们可真的是立大功了,失主此刻估计要急死了! 于是警方又迅速展开了调查,对龚女士捡到金镯子的地方的监控作了调取,很快就找到珠宝店的员工,原来是这位员工给扔在这里了。 事后,找到金店的老板韦女士,韦女士称,这批金镯子还没有入库,是自家店内的员工失误给弄丢在垃圾堆了,他以为盒子里装的是废弃物。 这下,真的是差一点就弄巧成拙了,韦女士当面感谢了龚女士,感谢她的拾金不昧精神。同时也感谢警察同志的鼎力相助,不然自己真的是要急死了。 当天韦女士就去专门定做了一面锦旗,以对龚女士和邹警官的帮助表示感激。 1.如果在路边捡到了一盒金镯子不上交,这种行为违法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捡到他人遗失物且不上交可能会构成违法。侵占他人遗失物品,且数额较大并且拒不归还的,可以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本案中可以知道,龚女士在路边捡到他人的遗失物金镯子,这些金镯子属于失主的物品,哪怕是被遗弃了,龚女士也不可以占为己有。及时归还,这才是正确的举动。 如果龚女士占为己有,其行为将会构成违法,甚至还会判为不当得利罪,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2.员工失误操作把公司的黄金给扔掉,这样的行为需要负责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员工在正常工作中,产生了一般过失,如在工作中意外遗失公司财务,其已经合理注意义务,通常无需进行全额赔偿,公司可以按照要求让员工按照比例去承担损失,比例一般约定为30%-50%。 如果员工因为个人操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较大,将会判定为重大过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通过本案来看,员工将一盒没有入库的黄金手镯随意丢弃,这种属于疏忽管理、违规操作,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并且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当出现这样的情况,该名黄金店的员工是否需要作出赔偿,由于黄金手镯已经被找回,如果店主韦女士追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赔偿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处理。 如果换做是您,您在路边捡到了这22个手镯,您会作何处理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里打出您的看法哦!#分享城市新鲜事#
广西,龚大姐捡到22个金镯子价值40万,大姐赶紧报警上交,失主韦女士表示非常感谢
时刻纯真
2025-07-17 17: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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