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办了婚礼,但没领证,给女方家48.8万彩礼,10万金首饰,5万烟酒,之后,俩人同居2年,男子白天跑外卖,晚上当保安,女子不上班,在家打游戏,还跟网友发暧昧消息,网友给她转账1314,还给她529,男子回到家里,女子不愿和他发生关系,女子提出分手,男子要她返还彩礼和金器,女子急了,张口说出男子的秘密。 2025年7月1,据闽南网报道,男子结婚给了48.8万彩礼,女子提出分手, 但不愿退还彩礼。 小王和小任本不相干,是介绍人帮忙牵线认识,小王25岁,比小任大了3岁,见面后一聊,才知道二人还是老乡,一股亲切感扑面而至。 俩人开始恋爱,随着感情的升温,他们回到了老家,见过父母,就开始筹备婚礼。 从认识到结婚,俩人相处了一年的时间,小王的母亲欢天喜地,早早就给儿子准备好了彩礼。 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彩礼一共48.8万,又买了10万元的金首饰,外加5万元的烟酒,全部都给小任家送去。 之后,俩人举办了婚礼,小任的母亲,拿出订婚的8万元,给小任买了被子、洗衣机、冰箱、和一些嫁妆。 虽然办了婚礼,可俩人没有领证,但在当地,只要举办了婚礼,就算是夫妻。 从这天起,俩人开始同居,小任一直抱怨,嫌小王没钱,小王为了赚钱,白天去跑外卖,一单接着一单,丝毫不敢松懈。 在这期间,小任怀孕,可孩子没有保住,不幸流产,小王更加怜惜小任。 到了后来,他又兼职做夜间保安,辛苦的程度,可想而知。 小任在家,无所事事,她闲着无聊,打起了游戏,很快,她就在游戏里认识网友,一来二去,俩人就加上了V信。 网友给她转款1314元,表示对她的爱慕,小任的生日是5月29日,网友又给她转款529元。 小王回到了家里,发现了小任和网友聊天记录,他伤心无比,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1314,意味着什么?不可能无缘无故就给她发来这样的转账,529又是她的生日,自然具有特殊的意义。 小王劳累了一天,回来就想和小任亲近,可是小任不让他碰,也不愿和他发生夫妻关系。 小王心里越发的恼火,在他心里,举办了婚礼,小任就是他的妻子。 可是,小任的举动,让他心寒,他没了信心,心里难过无比,他和小任争吵,小任认为,是小王在PUA她。 转眼过去了2年,俩人依然没有领证,2025年5月,小任提出了分手,随后搬回了娘家居住。 小王舍不得她,百般挽留,小任还是不愿回头。 小王的家人十分难过,小王母亲认为,对小任已经尽心尽力。 每年过年,小王母亲会给小任上万元压岁钱,就这么一个儿子媳妇,只要他们过好,花点钱她也愿意。 另外,小王母亲每个月都给小任零花钱,有时候给几百,有时候给几千,她想不明白,小任还有啥不满意。 但是,小任态度坚决,非和小王分手不可,既然如此,小王家不再强求,但是要求,小任家退回彩礼和金器。 可小任表示,她很委屈,小王对她控制欲太强,不让她出去工作。 至于那位网友,只是游戏里认识的朋友,曾经向她示好,才给她转了1314。 小任表示,这笔钱她早就退还给,她和小王没有大的矛盾,只是性格不合,不能说到一起。 至于她不愿意过夫妻生活,小任说出来个秘密: 这个不能怪我,是他那个部位烫伤了,而且我也不是一直不给他。 对于彩礼金器数额,双方都表示认可, 但是,小任表示,和小王同居已经2年,曾打掉过一个孩子。 并且,48万彩礼里面,有8万元是订婚时给的,这个钱已经作为嫁妆,买了被子、洗衣机、冰箱等嫁妆带回了俩人的小家。 因此,小任表示,愿意退回黄金首饰,但只愿意退回20万彩礼: 我们按照法律来算的话,你们自己看看。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小王和小任虽举办婚礼,但未领证,符合该情形。 48.8万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未登记结婚,赠与条件未成就,原则上应返还。 10万元金首饰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未登记情况下应全额返还。 但需注意,2024年2月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进一步明确:未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法院应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长、彩礼实际使用、嫁妆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 小任和小王同居2年,属于较长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曾流产的事实,都可能影响返还比例。 女方主张48.8万彩礼中的8万元用于购买嫁妆,洗衣机、冰箱等,该部分已转化为共同生活财产,可在返还时予以扣除。 剩余40.8万元需结合其他因素判定。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 闽南网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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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q168
为何给这么多彩礼?人傻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