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称一份伟大判决!”江苏盐城,女子买了一套118万的房子,花了43万首付,还了3年房贷后,女子发现自己的房子竟然停工了,没有交付的可能,要求解除合同,退还43万首付款和19万房贷,法院判了! 江苏盐城有对夫妻,陆女士和她丈夫,前几年一门心思就想在城里安个家。 俩人攒了好些年的钱,2021年底总算看中了一套房子,总价一百一十八万。 他们跟置业公司签了购房合同,把家里所有积蓄都拿出来,凑了四十三万付了首付。 转过年来的二月,又跟银行签了贷款合同,贷了七十五万,要还十年。 置业公司作为担保人,也在合同上盖了章。 从那以后,小两口就踏实下来,就等着2023年年底交房,这期间,俩人勤勤恳恳上班,每个月都按时还房贷,三年下来,连本带利一共还了十九万多。 可等到该交房的时候,他们去一看,心都凉了。房子早就停工好几个月了,问了一圈,都说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复工。 这一下,俩人都懵了,首付交了,房贷还着,可房子在哪儿呢? 没法子,2024年的时候,他们把置业公司和银行都告到了法院。 诉求很明确,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让置业公司把首付和已经还的贷款都退回来,剩下的房贷也该由置业公司还,另外还得按合同给违约金。 法院审理的时候,置业公司说自己早就跟这对夫妻提过解除合同退钱,是对方不同意,所以后面的利息不该他们出,违约金也不想给。 银行那边则觉得自己没过错,该还钱的还是借款人跟担保人。 但法院最后判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都解除,置业公司得返还四十三万首付和利息,十九万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有一万多的违约金,剩下的房贷也由置业公司还给银行。 有意思的是,这个案子在2025年7月7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当成参考案例收进去了。 说是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法院都得支持购房者的这些要求,责任全由开发商和银行担着,购房者一点不用额外负责。 有人就说,这判决可算让开发商兜底了,称得上是个伟大的判决。 不过,也有不少人不乐观,他们说,判决是这么判了,可开发商要是没钱怎么办?现在很多烂尾楼的开发商,早就被查封好几次了,名下根本没什么可执行的财产。 那些钢筋水泥的烂尾楼,拍卖多少次都没人要,最后还是执行不了。 购房者虽然不用再还房贷了,可已经花出去的首付和那十九万多的贷款,什么时候能拿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弄不好就是房子没到手,钱也打了水漂。 所以有人就说,现在的问题根本不是怎么判,而是怎么执行。 法院判合同失效不难,很多地方早就这么做了,难的是怎么把首付拿回来,是不是该有法律规定,购房者的退款请求得优先处理,甚至可以用开发商老板的私人财产来抵,这样才有点用。 还有更多人觉得,与其事后麻烦,不如从根上解决,为什么不取消期房预售呢?改成现房销售,有实力盖房的开发商再拿地,没实力的就别进来瞎搅和,这样一来,哪还有什么烂尾楼的事儿? 这对夫妻的事儿,法院是给了个公道判决,可后续能不能拿到钱,还是个未知数。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总算不用背着房贷过日子了,也算是松了口气,至于这背后的预售制度、执行难题,恐怕还得慢慢琢磨解决办法。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前两年冲动买房的人怎们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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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猫上校
执行不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