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12名女子步行来到一家广东老板经营的粤菜馆用餐。
这群女士一行12人,因人数众多直接选用了包厢。店家在她们入座前便友善地告知:包厢最低消费额为1200元。用餐完毕结账时,她们的消费总额仅为896元。其中一位女士提出要求打折,理由是她们步行很远才来到这家店。 老板明确表示无法提供折扣。 随后,另一位女士语气强硬地加入争论,声称消费了800多元就理应享受优惠,甚至拍桌表示不满,并再次要求打折。
老板始终坚持原则,拒绝了她们的请求。面对这群顾客的纠缠不休,老板最终忍无可忍,表明自己经营这家店已达11年,800元的消费额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甚至七八千元的消费他也从没给过折扣。最终,这12位女士支付了全额餐费。
这次事件中,包厢最低消费1200元,实际消费896元,老板并未追究,只是坚持了明码标价的原则,且顾客在点餐前已知晓价格。
给予折扣是额外的人情,不打折才是合理的商业行为。 顾客的态度与其说是争取权益,不如说是蛮横无理的纠缠。 老板的做法值得赞赏,不能纵容这种试图占小便宜的行为。
四叶草
明码标价的,挺不错的,